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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市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7-07-21 5595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集体提案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众创空间是针对早期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和创业创新新平台。近年来,我市的众创空间发展迅速,在科技部公布的首批136家通过备案的众创空间中,武汉有14家众创空间入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在建设和运营中出现了如下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1、“空间”增长迅猛,“众创”内涵不足

  我市从2015年10月发布《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起,已认定市级众创空间45家,已建和在建众创空间过百家,提前完成了到2020年众创空间数量超百家的计划。但是,纵观这些众创空间,有孵化器“改头换面或生儿生女”为众创空间;有高校在学校周围或校内兴办的众创空间;有各种企业服务机构兴办的众创空间,等等,其服务内容并没有太大改变,甚或有些众创空间的公共区域长期闲置,利用率严重不足,形成资源浪费。

  2、服务类型的众创空间多,创客空间少

  世界先进的众创空间以创客空间为主,而职业创客是众创空间的灵魂,是创客的最高境界。武汉聚集在光谷的创客约3000多人,小规模创客群体基本形成。但活跃在各个创客论坛、QQ群、微信朋友圈,坚持定期参加每周创客线下活动的,不足300人。而以创客为职业的占比不到10%,代表创客水平最高层次的职业创客严重不足。在各众创空间驻点的职业创客少之又少,决定了众创空间对创新的贡献度有限。

  3、众创空间运营艰难,配套服务不健全,众创活动不活

  一是对众创空间开展创业服务未能给予有效的资金补贴,大部分众创空间都没有能力大力开展系列服务创业的活动。二是维持运营的压力大。大多数众创空间还没有摸索出盈利模式,持续赢利能力有限。三是专业服务团队缺乏。目前,我市众创空间发展较快,但部分众创空间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相对缺乏,不能为创业者提供专业的创业服务。

  4、重创空间资格认定和活动补贴,重物理空间和形式,未重孵化效果

  对众创空间进行认证和补贴也是中国众创空间所特有的,优于硅谷众创空间的生存环境,但是,众创空间的补贴不应受《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条件的限制,导致某些众创空间围绕着认定办法转而不围绕孵化效果和市场的转,而一些活跃的众创空间又得不到认定。以菁桐创咖为例,该企业以大学生和民建会员共同投资兴办,其在创业圈有较大影响力和帮扶效果。但该众创空间运营近一年,由于租赁场地的高投梦想集装箱拥有国家、省、市三级的众创空间资质,导致菁桐创咖未有任何主管部门的资质认证和补贴。这种与投资公司配合,各显所长的双赢模式得不到及时肯定和推广,容易挫伤社会资源参与“双创”的积极性。

  对此,建议:

  一、强化考核,确立合理有效的认定和补贴体系,推动众创空间从重数量建设向重内涵质量提升转变

  目前武汉市已有和在建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已有200多家,发展速度足以容纳每年新增的创业者。后期的众创空间,应注重加强软实力建设。《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基本考核指标都局限在兴办的初期,比如举办活动、提供服务、成立投资基金、设立导师团团队等,但对硅谷真正成功的远程孵化和虚拟孵化模式则没有包含。建议后期的认定和考核应该重《管理办法》而不唯《管理办法》,不应停留在举办了多少场活动和多少场路演的初级层次上,而更应注重孵化帮扶的效果。鼓励众创空间的导师对创业者结对帮扶,鼓励远程孵化和虚拟孵化。要以被帮扶企业的税收、利润、就业、社保等指标为考核体系,以帮扶效果为导向设立考核及补贴办法。同时,不应再以提供基础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型的众创空间为主(即工商注册、法务咨询、财务咨询、政策申请等),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创办专业化、深层次的众创空间,推动众创空间从重数量建设向重内涵质量提升转变。

  二、兴办专门针对大学毕业生的众创空间,为大武汉复兴作人才储备

  武汉市作为全国大学数量前三、在校大学生数量第一的城市,应该珍惜和留住优质大学生创业资源。大学生创业数量和质量,决定着大武汉的复兴,是武汉赶超北上广深的重要因素。而针对大学生的众创空间,注定是公益的,长期的,但又是不可或缺的。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创业,让大学生创业少走弯路,需要社会及高校形成合力,设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的众创空间,给予大学生众创空间更大的政策支持,让创业学子中更多涌现“城市合伙人”。

  三、重视众创空间的导师队伍建设,鼓励和激发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

  创业导师制是现代的“师徒制”,这是减少创业失败率的有效途径。众创空间要运营成功,必须有导师队伍作为保障。我市虽然很早就建立了创业导师团,但是导师团成员中,从事基础服务的人员较多,活动率高,而资深企业家等人员由于工作繁忙,参加活动相对较少,但恰恰这一群体又是创业指导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建议从退休企业家和高管,以及职能部门中曾从事创新创业工作的人员中征集一批导师,时间较有保障。同时将导师奉献的时间纳入民政系统的义工体系,对帮扶有成效的创业导师予以重奖,以提高创业导师的帮扶积极性。

  课题组:郑明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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