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集体提案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调剂等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配置标准是对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的设定。配置标准体系则是全方位反映资产配置要求,涵盖各类资产配置标准以及标准实施保障机制在内的一个有机整体,具体涉及各类资产配置标准的制定、实施、反馈、完善等。
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节约财政资金;有助于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资产配置实行统筹安排与统一监管,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维护资产配置和财政分配的公正公平。
为杜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随意购置、重复购置,资源浪费现象, 2013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监管部门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出台多项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资产的乱购置现象,但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发现还是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产配置标准与预算管理结合不紧密。主要表现为财政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对资金“盘子”考虑得比较多,而对单位是否确实需要配置资产考虑得比较少,造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在实质上的脱节。由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的现象未能得到消除。
二是专用设备配置审批难度大。一般性资产配置标准的制定相对便于操作,但事业单位涉及行业多,许多专项设备如环保监测设备、卫生医疗设备等,皆因没有相应的行业、规模、地区标准,报批时操作难度大。
三是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配置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存量资产维护管理薄弱,如2016年全国性资产清查青山区就查出待报废资产4000余万元。
为做好该项工作,我们建议:
1、强化财政预算与资产管理的衔接。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在工作机制的制定中,应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管理意识,把配置标准锲入到财政业务流程,融入到财政管理中,把资产配置标准作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审核的重要依据,强化标准的约束性。在部门预算中应该要求各单位根据经由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的购建计划,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建预算。资产构建预算既要反映单位的年度购建项目,又能明确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实现资产购建与预算管理的完整和统一。
2、科学制定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制定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先由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面、准确、详细收集资产存量信息,科学评价资产使用绩效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资产配置标准,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再由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各二级事业单位的标准制定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最后由财政部门下发到各事业单位。
3、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管理理念,优化标准实施的内外部环境。资产管理理念的提升,需要从宣传培训等角度加强教育,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形成高度共识,也需要从制度完善、责任追究以及经济利益等多方面规范和引导,优化实施环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实施,是一项涉及上上下下、关联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一是建立资产整合与调剂机制。通过建立资产余缺调剂平台和闲置资产共享平台,采用电子竞价、网上竞拍等多种方式,对不同单位和单位内部之间的资源进行整合,盘活闲置和未充分使用的资产,调剂资产余缺,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适当导入市场机制,激励行政事业单位更多地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建立资产使用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职能需要、功能属性、公共服务标准、公共服务质量等,与单位绩效目标挂钩,逐步推行资产占有使用目标考核管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的参考依据。
课题组:李若涛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