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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2017-07-21 7286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集体提案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及居民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都对街道基层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街道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本应承担更多公共服务职能,但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街道是行政管理的最基层以及属地管理原则,不得不被动承接了大量的行政任务,而弱化公共服务职能。

  面对新形势、对照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街道的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进而提高公共安全建设水平,基层的治理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基层治理架构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权责。强化街道社会治理基础地位,明确街道加强基层党建、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维护公共安全等八个方面职责,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其他经济考核指标,同时成立重点区域经济发展管委会承担街道原有经济工作任务。制定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街道具体职责权限,围绕着权力清单行使职能、提供服务,明确职能划分,规范事权下放。明确职能部门和街道之间的“条块”权责界限。清理政府各级机构在社区的工作,确实不属于社区管理的社会事务,由政府相关部门收回,凡新进入社区的工作,要经严格评估,属于社会的事务交给社区,同步给予一定的财政保障。

  二、着力下沉各类资源。按照规模适度、有利管理的原则,合并规模小、面积小的街道;结合权限下放和重心下移,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下沉;重新核定街道编制,并建立街道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扩宽街道人员扩充渠道;将街道经费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经费一并下放到街道;建立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街道辖区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丰富街道行政资源配置。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要让在基层工作的人员有光明的职业前景,有体面的福利和工资待遇。

  三、强化公共服务。整合区、街道信息化平台和网络,健全信息整合共享制度,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全面、系统、动态地采集人、地、物、事、及群众诉求等各类要素,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适时回应群众需求,实现动态管理。构建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互动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依托社区网格,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居民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服务便利化。街道承上启下,着力强化综合服务、管理、社区服务指导职能。社区主要开展医保社保、民政救助、养老、文化、助残、生育、教育等公共服务。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文体娱乐、社会救助、社工服务等公益服务类事务。

  四、完善评价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从居民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出发,推动街道着眼于解决辖区的各种现实问题。把居民满意度引入到考核体系中来,将居民评议结果作为做好街道工作、社区工作的重要标准。统筹推进街道目标考核、公共财政体制、人员评价机制等配套改革,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街道重经济、轻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街道与区级部门之间责、权、利不够明确,基层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

  五、分步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存在较大的难度,既受限于区级职能部门本身的执法资源不足,在街道层面的落实上也存在整合难度。建议在“区属管街用”的原则下,分步骤、稳妥推进执法事项的下放,同时明确划分职能部门和街道在执法程序上的分工,由街道通过网格人员负责发现和查找问题,由职能部门执法队伍负责专业执法。加强网格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全面提高网格化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满足更高的工作要求。

  课题组:刘婧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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