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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三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 促进武汉市副城建设的建议
2017-07-21 5022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大会发言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加快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构建“1+3+3”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做精做优主城的同时,做大做强光谷、沌口、临空三大副城。这一空间规划,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单一功能区向综合功能区加快转型提供了顶层依据,对于三大开发区加快产城融合,完善公共服务,进而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武汉市三大开发区在产城融合发展方面存在几个主要矛盾:

  一是缺乏整体规划,空间布局失衡。产业园区、居住区和服务区的空间配置不合理,区域功能混杂、空间无序、用地零碎化和拥挤化现象并存。同时,土地功能转换机制不灵活,公用设施、服务业用地、交通设施、公共绿地等生活配套用地受限。

  二是对主城区服务设施的依赖大,潮汐式交通问题突出。就近“摊大饼”式地发展大片连续工业区,强化了开发区对主城区服务设施的依赖。开发区内相应的城市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不足,生产服务性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职工只能频繁往返于开发区与主城之间。据统计,2016年武汉市最为拥堵的路段中,三分之一出现在东湖高新区。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束缚,经济社会职能失调。开发区现有的“小政府、大社会”为主导,经济发展单一功能突出的模式,难以覆盖庞杂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需求。而现有管理体制向开发区与行政区合一体制转化时,开发区的灵活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受到限制。

  四是公共服务功能弱化,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商引资、引才引智工程。开发区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休闲娱乐等公共产品和服务远远无法满足区内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民生问题让不少投资方和高素质人才犹豫观望,已成为阻碍开发区发展的拦路石。

  为加快副城建设,我们建议:

  一、推动实施开发区整体空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兼顾土地各功能有机混合

  推动开发区向集约高效的用地模式转变,向工业、商贸、人居用地均衡转变,在工业园区范围内适当规划居住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在政策和规划上给予倾斜。科学划分功能区块,保持园区布局与其产业技术属性紧密相容,实现片区之间的互补,实现园区资源和基础设施的统筹。合理预估各区块的聚集效应、用地强度和产出绩效,提高规划用地的兼容性,对每一块建设用地应从多种用途来考虑,保证功能用地主导地位,兼顾其它功能的有机融合,并加强对各种功能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预见性安排。整体规划若干产城一体单元,每个单元内部都有产业、住宅小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各单元之间通过细密的路网连接在一起,注重战略性空间留白。

  二、高标准超前布局基础设施,贯穿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打造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态新城

  要遵循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按照百年标准规划建设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并预留未来建设空间。大力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模式,统筹规划公共交通体系与道路系统,形成等级完备的网络化道路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地铁、轻轨等大运量的公共交通设施, 合理布局换乘枢纽设施,按照中等城市的建设标准提高开发区路网密度和人均道路面积,加强开发区与主城区之间的交通联系。科学规划地下空间,加强地下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附属设施建设,将地下工程的建设与地下空间的利用相结合,并与开发区未来发展需求相结合。超前布局信息基础设施,提高信息网络覆盖水平,通过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开发区。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开发区与主城区间的资源要素流动,提升开发区综合服务功能

  要致力经济结构升级,重构区内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复合功能,把工业导向的单一功能转换成多元化功能体系。在推动开发区与城市良性互动过程中,要特别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构建符合副城生产生活需求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带动现代物流、金融创新、科技研发、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的兴起,有效推动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增强开发区与主城区的产业联系和互补。适当超前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加快社会服务要素集聚,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公共服务供应体系,将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不同等级和服务范围进行布局,为区内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文化、医疗保健、体育休闲、创新创业等配套服务。

  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推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要探索建立兼具规范性、灵活性,有效履行经济和服务职能的开发区管理体制。迫切需要对开发区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设立标准、管理机构、退出机制等内容做出规定。在政府机构设置方面,应允许开发区设置与普通行政区不同的政府机构,保证开发区政府机构精简、高效。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协同治理模式,设置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协商和对话平台的作用,实现政府对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引导,促进社会共识的实现。

  课题组:刘艺璇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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