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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我市研发产业的建议
2016-03-09 4012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集体提案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这些不仅是国家赋予武汉的机遇,也是国家交给武汉的重担。虽然武汉的科教资源在国内名列前茅,但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不力仍然是“老大难”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高校院所的主要研发方向与市场经济发展不一致,从而导致创新成果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双向不足。我们认为,要改变传统思路,让研发主体企业化,将研发活动产业化,把大力发展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简称R&D)产业作为创新驱动的战略方向。其重大意义在于:

  研发企业的研发活动能够直接面向市场,为需要某种特定创新技术及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和配套服务。每个研发企业的研发行为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甚至是以完成技术交易为目标,既不会出现科研成果不对路、实用性不强的问题,也很少面临研发创新成果转化难的困境。同时,发展研发产业,也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武汉在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培育、形成新的创新产业。

  与北京和上海早在本世纪初就开始研究和启动“研发产业”相比,我市还未重视“研发产业”的研究,反映出武汉发展意识、发展理念的滞后。从我市发展实际看,我市研发活动主要体现为著名企业建立的研发中心,但几乎都隶属于创建的企业,不属于独立性的研发企业和产业。市政府先后组建的多家工业技术研究院, 推进的“青桐计划”等也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研发企业和产业。企业作为研发的主体以及研发产业化尚未在武汉真正意义上“破冰起航”。

  为大力发展我市研发产业,建议:

  一、积极培育研发型企业群,优化发展环境。发展研发产业不需要政府作为投资主体深度参与,而是要以培育作为研发主体的研发型企业群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主要使命。发展研发产业首先要有将研发、创新活动及其市场化于一体为的企业群体,特别是研发型民营企业群体的发展。要实施研发创新企业主体培育工程、优化研发产业发展的区域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议编制研发产业专项规划,勾画武汉市研发产业投入机制创新、研发产业创新平台创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发产业发展路径。要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杠杆资金引导、税收返回减免、研发开发费加计扣除范围扩大、银行贷款贴息、研发保险保费补贴等举措,要设立并逐步扩大不同类别系列的研发创投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研发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科技保险专项基金,吸引研发企业落地深根。

  二、努力构建网络范式的集群创新。当前,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已经逐渐由“线性范式”向“网络范式”转变,研发企业的竞争也由单个企业内部的能力寻求转向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与互动。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市产业园区面临的战略性课题,不是做大产业规模,而是从单个企业到产业集群,到创新集群,再到集群创新。集群创新是高于创新集群的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它通过“有组织、有意识”地在特定园区集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多家企业,并促成这些企业进行“创新竞争”,以形成“连续流线型”的创新机制。因此,我们要把形成创新网络作为着力点,激活创新竞赛和创新市场,提高创新效率。要形成研发成果交易“接力棒”市场,保证研发项目的中间成果能够进行交易,继续往产业链下一环节前进。

  三、着力打造服务产业链的公共平台。一是要形成“研发服务和增值服务”两条产业链。研发服务产业链需要各个环节集聚多家高水平的研发服务企业,进行集群创新。增值服务产业链则是围绕研发过程需要的资金融通、商业转化和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注册申报服务等需求,集聚多家服务企业和合作网络。二是要打造集群创新主体能够便捷共享的公共环境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将市场、人才、要素、服务等整合转化为可操作的功能平台,形成有利于集群创新的产业生态系统。三是要深化区域和国际研发合作交流,可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产业园”、“长江经济带研发产业园”、“双谷研发产业园”、“光谷亚洲研发产业园”等, 构建研发产业的国家队,推进研发产业的国际化。

  课题组:刘传江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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