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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污泥处理 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建议
2014-03-12 2505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明显提高,但城市污泥的治理却容易被忽视。随着武汉市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而产生的市政污泥、管网污泥、河湖淤泥和工业污泥等城市污泥的规模也日渐庞大。其中,来自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量占城市污泥规模大半以上,仅全市19座污水处理厂今年产生的污泥总量就超过了20万吨。因政策、技术和资金等原因,我市各污水处理厂普遍重污水处理、轻污泥处置。除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能进行一级规范处理外,绝大部分污泥只能作简易填埋处理。对于其它几类污泥,同样采取的是未经妥当处理的转移放置方式。由于城市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丰富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以及重金属、难降解的有机物、盐类、致病菌、寄生虫等有害成分,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引发二次污染等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

  目前,由于缺乏政策和资金的统筹兼顾,武汉市治理城市污泥尚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况。总体上看,监管和处理仍存在盲区,表现在治理观念落后,处理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下,仅是简单脱水、干化,尚未达到无害化处理阶段。2013年5月,经《武汉晚报》曝光的、天河机场高速公路旁有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泥堆放在一水塘的严重污染环境事件,作为冰山一角,暴露了我市污泥处理方面的短板。

  据武汉市环保局研究,2010-2020年10年间城市污泥增长量为43.7%,2020年总量将达到每年50万吨以上。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城市污泥的出路问题,对城市污泥进行资源化、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国家级生态城市的一项十分紧迫和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在此,对武汉市城市污泥处理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研究制定全市污泥处理的实施规划,加大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

  针对三种主要城市污泥类型,要从城市发展战略高度上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将其纳入“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制定全面、具体、适应武汉市具体情况的污泥治理专项规划,为今后城市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建议环保部门首先要做好主要排污源的定性定量分析,摸清污泥性质、数量、地域分布、处理方式,搞好监管,提出可行方案,拿出分类治理意见。由环保部门牵头,联合城管、水务、城建等单位为污泥建立全市统一档案,追根溯源,从出厂到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管追踪,直到符合安全处理标准。其次,要在充分认证的前提下,尽快出台全市污泥整体规划,使城市污泥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技术政策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指导,同时也为具体治理单位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保障。

  二、加大投资力度,建设规范化的污泥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约占城市污泥总量的70%,且污染程度最重,含有重金属、病毒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2013年,武汉市将规划建设武昌南、汉口和南太子湖三座污泥处理厂,总投资2.42亿,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但是,由于武汉市大大小小的污水处理厂在2020年将超过50座,且污泥不便于运输,仅有这些大型处理厂是不够的。还要结合污水处理厂未来的分布,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污泥处理机构和干化压缩中转站,减少处理半径,提高治理和运输效率。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要从技术上考虑处理水垃圾和水体淤泥问题,增加相应的处理工艺和装备,从而做到一次规划建设,造福一片区域。污泥处理厂的建设,要在环保上采取强力措施,使其按严格工艺流程运行,防止造成次生污染。

  三、跟踪最新技术工艺,确定最优处理方案

  污泥是一种有利用价值的潜在资源。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污泥处置和利用技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自20世纪80年代起,发达国家的城市污泥处理已进入成熟阶段,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污泥的处理技术,二是重视污泥的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如在污泥消化方面开发的好氧—厌氧两段消化,酸性发酵两相消化技术,辐射处理技术及微波与超声波技术等。在污泥浓缩与脱水方面,除传统的重力浓缩处理,还开发了缺气浮浓缩、真空干燥自然脱水、板框压滤、离心脱水、带压压滤与螺旋压滤、太阳能干燥等。污泥处理方式上有无害化后填埋、作为农田肥料、干化焚烧后作建材等,变废为宝。可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在主要污泥处理厂附近同步规划建设填埋场,或制砖厂等,最大程度上减少损耗,提高经济效益。

  四、制定财税支持政策,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入

  资金不足是困扰历届政府治理污泥的一大难题。建议武汉市政府制定污泥处理的倾斜性财税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扛杆,鼓励具有资质的相关企业采用能量和物质回收措施,发展循环经济,研发先进技术。对污泥处理企业,提供相应补贴,符合要求的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评定科技奖励资金。要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按一定比例专款专用于城市污泥治理。尽快制定鼓励民营资本、外资企业参与污泥处理和投资的相关政策,因势利导发展适应武汉市特点的污泥处理工艺和流程。专业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可优先入驻东湖高新等国家级开发区、各类创业园区,提供厂房办公租金补贴、人才落户等方面的鼓励措施,促进污泥处理产业的发展。同时,政府要加强监管,使企业既能赢利,又使其利润率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实现政企双赢。

  (课题组:万松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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