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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促进我市居民文化消费的建议
2010-01-25 3233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必然增强。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政府应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进我市居民的文化消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促使文化消费成为保增长的重要支点,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现阶段我市居民文化消费呈现以下特点
(一)文化消费比重相对偏低、增长缓慢
     1、城市居民文化消费比重增长相对缓慢
     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与2002年相比,武汉市城市居民在食品、衣着等方面的消费增长仍然很快,与此同时,交通通讯、医疗保健、娱乐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呈加速上升趋势,出现了消费热。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1095.43元,比2002年增加了407.35元,增长66.2%,落后于衣着的93.6%、食品的86%、交通通信的97.5%增长。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生存型消费特征比较明显,享受型、发展型、智能型消费方面有待提高。
     2、居民文化消费比重处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较低水平
     统计资料比较显示,武汉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处低水平位置。2007年武汉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9.5%,不但低于北京的15.6%、上海的15.4%、广州的16.9%,也低于杭州的11.3%、青岛的11.7%,甚至远低于西部城市西安的14.7%。
(二)文化消费质量层次低
     武汉市民的文化消费主要集中在娱乐型文化和享受型文化方面。大多数消费者在文化消费方面的支出集中在娱乐、享受型文化消费上,娱乐、享受型消费占据非常大的比重。文化消费结构不合理性凸显于此。但这种不合理性却揭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享受型文化消费中,娱乐消费不断升温,出现大众消费文化的低俗化的现象,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消费增多,各种娱乐场所出入者多,高层次的精神消费内容却鲜有问津。”“低俗化”倾向既揭示了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取向以及文化消费的低层次性,也直接制约了消费质量的提升。在武汉日常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是,一个媒体热炒的歌星演唱会所吸引的观众远远大于博物馆举办的有意义的科普展览(讲座);人们宁愿花数百元人民币去看流行歌星演出,却不肯花同样的钱买几本有价值的图书。这些事实说明,时下武汉文化消费的品位亟待提高。
二、武汉市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比重相对偏低、文化消费层次低原因分析
     一是没有形成理性文化消费观念,文化消费尚未成为居民普遍的消费倾向。
     二是受当前收入水平和预期收入影响,支付能力弱,居民储蓄倾向对文化消费产生挤出效应。
     三是文艺演出的票价过高。调查表明,武汉市演出消费市场不成熟,大多数演出的票价高于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据测算,其中普通票的票价相当于一般居民月收入的1/10,高价票的票价则相当于一般居民的整个月收入。而在西方国家,高端文艺演出的票价仅相当于居民月均收入的1/20。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是过高的票价将普通观众拒于门外。
     四是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武汉的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但目前开发利用率还不够高。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太慢,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
     五是城镇供居民消费的高中档文化产品相对较少,造成居民对现有的文化娱乐生活内容质量感到不满,又没有太多新消费热点,抑制了文化消费支出。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相比,武汉地区的音乐会、文艺演出、各种博物、科技展览、文化讲座等等,不仅数量上较少,而且在档次上也偏低。
 三、对策建议
      建议一:
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提升居民文化消费热情。各种宣传媒体是人们获得信息、丰富认知的途径,主流媒体应该作为文化消费的倡导者、文化消费品的广告者、先进思想的传播者,调动居民自觉满足精神享受的欲望,并为居民享受先进、丰富、科学、健康的文化提供必要的途径、产品、方式、领域等信息。
      建议二:发挥武汉文化资源优势,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尽快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如除了办好广播电视、出版畅销图书报刊,排演受群众欢迎的剧节目等之外,将着力推出新的文化产品,主要是依托我市东湖、黄鹤楼、木兰山等众多精品旅游景点,打造《梦幻九歌》、《黄鹤楼神话》、《木兰组歌》等旅游演出精品剧目。又如,抓住互联网、数字电视、3G手机等信息载体快速发展的机遇,组织开发网络文化消费产品、卡通动漫影视作品和手机动漫作品,形成新的文化消费点。
      建议三:降低价格,刺激需求,让人们有意愿消费。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文化消费,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定价过高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价位,形成梯级市场,让普通老百姓都消费得起。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文化消费市场的财政补贴,通过降低价格吸引居民走出家门,开展文化消费。文化管理部门应鼓励各演出市场、图书市场和旅游景点,开展诸如“市民优惠日”、发放代金券、施行消费套餐等优惠活动,吸引消费。
     建议四: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民工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方式,来提高他们文化消费的支付能力,以此来刺激文化消费。由于很多低收入群众文化消费愿望很高,可是缺乏现实的支付条件,所以可以研究考虑用文化消费券的方式来刺激消费,来满足群众文化消费的愿望。目前,国内各大城市纷纷把文化消费作为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源,如北京中心城区今年将建五大剧场群,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宁波等副省级城市向市民发放了消费券,并开始由实物商品领域向文化旅游等领域拓展。
      建议五:注重高雅艺术的市场培育,培养潜在消费群体。据了解,同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类似,目前武汉市高雅文艺演出票价过高,把绝大多数真正的文化消费者拒之门外。我们认为脱离消费者承受能力的高雅艺术演出是没有商业出路的。因此,要培育我市高雅艺术演出市场,一要政府设立高雅艺术演出专项资金,对高雅艺术演出实施票房补贴。二要让高雅艺术走进学校课堂,培养潜在消费群体。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轰轰烈烈开展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认同。但是,仅仅高雅艺术进入校园是不够的,只有让高雅艺术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重要内容,进入课堂,才能真正普及高雅艺术,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
      建议六: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文化设施对外开放,拓展周末演出市场,方便居民就近消费。城市在发展,而文化设施网点建设,远没有跟上城市化建设步伐,许多新兴区域文化设施匮乏。为方便当地居民文化生活,政府应协调区域内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将礼堂对居民开放,开辟为周末电影院等演出场馆,既改善了社区文化消费条件,有利于扩大消费,也可向社会提供更多临时用工岗位。
                                                           课题组:盛从锋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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