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常委、市民建副主委、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传江反映: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也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新动力”列定为“十三•五”规划的七大重大战略任务之首。同时,我市2015年地区人均GDP预计将达到17000美元,按照国际标准,这刚好处于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的临界值、门槛区间。因此,“十三•五”将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的最佳时期。7月20日,我市召开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动员大会,那么,我市如何实施创新驱动,以实现产业升级的发展目标呢?
我认为,要改变传统思路,把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简称R&D)产业作为其战略方向。这样选择的依据主要有两点:
1. 研发产业已成为国际发展趋势。研发产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研发活动及企业内部的研发活动不同,研发企业的研发活动是直接面向市场,为需要某种特定创新技术及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和配套服务。国际趋势表明,研发活动逐渐外化成为独立的企业活动和独立产业化。
2. 发展研发产业,将有效解决武汉研发成果的沉淀、转化与流失问题。将研发作为产业来发展,让研发主体企业化,既不会出现科研成果不对路、实用性不强的问题,也很少面临研发创新成果转化难的困境。因为,每个研发企业的研发行为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甚至是以完成技术交易为目标。如果武汉市将研发产业这种最具高附加值的新兴战略产业发展成为骨干产业、主导产业乃至支柱产业,那么,其市场半径必然面向全国乃至海外,则不用担心本地研发创新成果“流失”。
因此,发展研发产业,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武汉在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也有利于培育、形成新的创新产业。 然而,与北京和上海早在本世纪初就开始研究和启动“研发产业”相比,湖北地区还未重视“研发产业”的研究,也反映了武汉地区发展意识、发展理念的滞后。
从我市发展实际看,我市研发活动主要体现为著名企业建立的研发中心,但几乎都隶属于创建的企业,不属于独立性的研发企业和产业。市政府先后组建的多家工业技术研究院, 推进的“青桐计划”等也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研发企业和产业。企业作为研发的主体以及研发产业化尚未在武汉真正意义上“破冰起航”。
为此,建议:
一、积极培育研发型企业群,优化发展环境。发展研发产业首先要有将研发、创新活动及其市场化于一体为的企业群体,特别是研发型民营企业群体的发展。要实施研发创新企业主体培育工程、优化研发产业发展的区域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议编制“十三•五”研发产业专项规划,勾画武汉市研发产业投入机制创新、研发产业创新平台创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发产业发展路径。
二、努力构建网络范式的集群创新。当前,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已经逐渐由“线性范式”向“网络范式”转变,研发企业的竞争也由单个企业内部的能力寻求转向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与互动。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市产业园区面临的战略性课题,不是做大产业规模,而是从单个企业到产业集群,到创新集群,再到集群创新。集群创新是高于创新集群的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它通过“有组织、有意识”地在特定园区集聚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多家企业,并促成这些企业进行“创新竞争”,以形成“连续流线型”的创新机制。因此,我们要把形成创新网络作为着力点,激活创新竞赛和创新市场,提高创新效率。要形成研发成果交易“接力棒”市场,保证研发项目的中间成果能够进行交易,继续往产业链下一环节前进。
三、着力打造服务产业链的公共平台。一是要形成“研发服务和增值服务”两条产业链。研发服务产业链需要各个环节集聚多家高水平的研发服务企业,进行集群创新。增值服务产业链则是围绕研发过程需要的资金融通、商业转化和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注册申报服务等需求,集聚多家服务企业和合作网络。二是要打造集群创新主体能够便捷共享的公共环境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将市场、人才、要素、服务等整合转化为可操作的功能平台,形成有利于集群创新的产业生态系统。三是要深化区域和国际研发合作交流,可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发产业园”、“长江经济带研发产业园”、“双谷研发产业园”、“光谷亚洲研发产业园”等, 构建研发产业的国家队,推进研发产业的国际化。
(市民建)
省政协采用;省民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