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武汉律仁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创始人苏国森反映:地理标志商标的通常形式为:地理名称+产品通用名称。地理标志商标属公共资源品牌,不为某个权利主体所独占,目的在推广授权使用,服务三农,助推精准扶贫。
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共注册地理标志406件,数量居全国第3位。全省前四位分别为:宜昌67件,襄阳53件,荆州50件,武汉39件。近几年武汉城市化建设加速扩张,土地资源减少,这个成绩来之不易。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短板,2009年核准注册的“蔡甸莲藕”商标、2012年“舒安藠头”商标和2014年核准注册的“洪山菜薹”商标,发现前述三件地理标志商标授权许可数为零(不排除许可使用但没有备案情形存在,但也侧面说明商标许可使用不规范)。
对比福建省安溪县2010年核准注册的“安溪铁观音“商标,现安溪全县共有182家企业1496个系列产品获得了“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权,准用企业销售额达58.6亿元;福建省宁德市的69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惠及人口近30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5%。宁德农民人均年收入1.47万元,其中,来自地理标志产业的收入占53%,66.2万人因此脱贫,形成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的“宁德经验”。
我市地理标志商标领域与上述两地差距较大,原因主要有:
1、涉农地理标志产品企业“散、杂、小”,难以形成品牌集群优势,地理标志商标的权利人对地标的认知、品牌运用能力、企业管理能力不平有待提高。
2、宣传地理标志商标标识的力度不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调研,了解地理标志商标的民众不到10%。
3、重申报、轻使用现象比较普遍,商标管理运用水平不高。
4、部分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制度没落实,权利义务不明确。
为此,建议:
1、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协调委员会。每年将有关地标申报数量、使用状况、经济效益等指标列为委员会组成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形成合力。
2、对地理标志商标知识加强宣传,对相关生产者进行生产质量管理培训。在大众媒体上不定期开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栏,展示、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知识;在每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及中小企业局的中小企业培训专项活动中,将地理标志知识列入,使生产者清楚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其利益的密切相关性,唤醒生产者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形成生产者增收-传统文化的保护、继承-地理标志产品声誉提高的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针对没有行业协会管理的农产品或管理能力、运营能力较差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权利人,由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协调委员会统一管理、统一授权,以发挥地理标志的作用。
3、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市场化的规范使用。积极走访地理标志商标所有人,掌握使用现状。指导地理标志商标的许可使用和规范使用,做好使用许可合同的组织签订和备案工作,特别是加强在农产品外贸出口中的规范使用。
4、严格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一是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和带有地理标志商标包装物的印制监管。二是组织商标所有人随机抽检,确保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真正达到商标注册时申报的质量标准。三是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利用地理标志商标贩卖劣质产品、败坏地理标志商标特有信誉的各种案件应依法查处,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
(市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