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会员,武汉市迪睿道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武汉民建菁桐小组创业导师郑明反映:武汉市在校大学生人数已过百万,不仅是全国,也是全球大学生人数最多的城市。如何激发和引导武汉市大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是关系到武汉甚至是湖北未来十年二十年发展的关键问题。2013年7月,武汉市推出“青桐计划”,将大学生的创业推向高潮。从此,全民创业行动转向以大学生的创业为重心。
为贯彻落实“青桐”计划,武汉制定了《“青桐”计划实施导则》、出台了《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评选奖励办法》、《武汉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暨种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暨种子基金投资指南》等一系列政策,从创业环境、自己扶持创业培训等多方位,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武汉市创新创业活动热潮中来。
笔者作为创业导师,为“青铜”计划的实施,付出了极大的热忱。通过切身参入,对下述现象感到忧心:
1、借“名”现象严重。2013年,政府出台系列政策,大力扶持大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业,一些企业主为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假以员工中的大学生名义兴办创业企业,以享受入驻孵化器内免租政策。更有甚者,原老板和大学生为拿到国家补贴而注册的新公司,往往存在两张皮(工商登记出资比例与私下出资协议不一致)现象,而对于政策补助资金,后续分配埋下许多纠纷隐患,不但使新公司昙花一现,还会影响原企业的正常经营与运转。
2、“创”二代“提前”接班。一些小微企业主,以子女的名义迅速成立新企业,或者分离出新企业,以子女的名义投资参股,孩子基本或者很少到企业工作,只是挂名,形成了虚假的企业登记数量,事实上企业业绩没有增加。
3、补助过于集中。虽然目前官方的数字是有近万大学生入驻孵化器,但是扣除以上两类,好项目不多,而参与青桐计划的职能部门多达20多个。如:科技局有300万用于评选100个“大学生创业先锋”,每人3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10—20万元无偿资助;人社局1000万对167位大学生项目补助3-20万;团市委举办的“青桐计划•武汉青年创业梦想秀”活动,10名选手分享100万创业奖金;市经信委举办的“创业双十佳”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也向大学生倾斜,奖励也分别从2万至20-30万不等。分析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好的创业者及创业项目,或者会包装的创业者及其项目,一年下来,政府补助可以拿到50-100万,而其中不乏一年的补助比营业收入还多的情况。
4、“ 比赛专业户”现象纷呈。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的创业类比赛及评选,已经到达历史的最高峰。据不完全统计,一家创业企业,一年可参加省、市、区的各项评选比赛达5-10项。很多大学生初创企业营业收入都还不能满足正常开支,却通过各种评选获得种种荣誉和补助,把政府补助当成了主要收入来源,甚至是唯一的收入来源。还有些大学生,把教授或者导师的专利或技术编进创业计划书,无视技术的实用性或者可推广性。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创业比赛专业户”现象。
鉴于出现的上述状况,有关部门应迅速出台相关措施,以保持和维护目前方兴未艾的创业局面。建议:
1、以“投”代“奖”:对于较大额奖励,比如10万以上,变无偿给予为投资,这些奖金比有些大学生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还高。得奖后,由政府旗下专门的投资公司进行签约和行使股东职权。如果确因经营失误造成损失的,可不追索。这样可以把有限资金交给真正的创业者。避免有些创业投机者,以编造的项目和临时拼凑的创业队伍来投机,奖金到手,分帐关门。
2、提高门槛,严格把关。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其占股比例应不得低于60%,否则很容易变相给挂名企业钻“空子”;同时,收入和税收应该是硬性指标,应避免成为“讲故事”的计划比赛。税收低或者收入低的申报者,应该只以鼓励奖为主。
3、统一归口,打造共同平台。凡政府出资的大学生创业评选或者竞赛,都应使用共同平台,以避免投机者利用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和各自为政,一个项目在多部门反复获得政府补助,或者改头换面获得政府补助。各部门组织比赛,由公共平台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审核。
4、组织和评选相分离。每竞赛的组织部门,既当组织者,也当裁判者,容易出现人情项目。每个比赛和评选开始后,应由专班临时指定评委会,评委人员不得连任。工商税务作为历史业绩审查部门,对于业绩造假者,具有一票否决权。
(市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