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会员、武汉潮江源酒店董事长崔一兵反映:随着《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职工的利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但企业的诸多合法利益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因其人力资源管理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没有一种好的方式来规避招工风险。当前,职工恶意跳槽、闪辞、毁约、假学历、利用企业资源谋取私利、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盗取企业商业秘密、无端煽动员工罢工及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现象在全国范围呈现蔓延趋势,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激化了劳资矛盾,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职业信用在西方国家已经有数百年发展历史,职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能带动企业与职业人的发展,对重塑社会风气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建立并推动中国职业信用体系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它将对中华民族经济和文化振兴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为此,建议:
1、通过立法明确哪些行为是违背职业道德的不诚信行为。
2、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职业诚信查询系统,实现员工职业信用档案建立、查询、跟踪管理、员工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人才风险规避等内容。
3、各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受理企业对不诚信员工的投诉,经核实后将不诚信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单位及不诚信行为上传个人职业诚信查询系统。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政府承担监督责任。
4、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对待离职员工,发生企业诬陷离职员工的行为,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省民建采用
省政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