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东西湖区总支主委、武汉慧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松反映: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政下水道、污水处理厂、水体清淤所产生的大量污泥,由于没有处理无处消纳,成为新的城市之殇。据武汉市环保局研究,2010-2020年10年间城市污泥增长量为43.7%,2020年总量将达到每年50万吨以上。如果不积极应对,城市污泥的问题将日益严重,引发一系列环境生态危机。
目前,由于没有政策和资金上的对策,武汉市治理城市污泥尚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况。总体上看,还处在监管和处理的盲区,表现在治理观念落后,处理率低、技术装备水平低下,还处于简单脱水、干化的阶段,没有实现无害化处理。
根据国内外处理污泥的成功经验,一般会遵循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稳定化,通常是稳定化处理消除恶臭;二是无害化,通过无害化处理,杀灭各类病菌虫卵等有害物质;三是减量化,通过减量化,使之易于运输处置;四是利用,实现污泥资源化。这四者关系密切,需综合利用。为此,针对武汉市城市污泥处理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出台污泥处理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
针对不同城市污泥类型,要从城市发展战略高度上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将其纳入两型社会发展、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做好主要排污源的定性定量分析,摸清污泥性质、数量、地域分布、处理方式,搞好监管,提出可行方案,拿出分类治理意见。由环保部门牵头,联合城管、水务、城建等单位为污泥建立全市统一档案,追根溯源,从出厂到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管追踪,直到符合安全处理标准。二是要在充分认证的前提下,尽快出台全市污泥整体规划,使城市污泥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管理体制、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技术政策等方面提供系统性指导,同时也为具体治理单位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保障。
二、加大投资,建设规范化的污泥处理厂。
2013年,武汉市将规划建设武汉昌南、汉口和南太子湖三座污泥处理厂,总投资2.42亿,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但是,由于武汉市大大小小的污水处理厂在2020年将超过50座,且污泥不便于运输,仅有这些大型处理厂是不够的。还要结合污水处理厂未来的分布,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污泥处理机构和干化压缩中转站,减少处理半径,提高治理和运输效率。在建立污水处理厂同时,要从技术上考虑处理水垃圾和水体淤泥,增加相应的处理工艺和装备,从而做到一次规划建设,造福一片区域。建设污泥处理厂,由于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一定要在环保上面采取强有力措施,使其严格工艺流程运行,防止造成次生污染。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
污泥是一种有利用价值的潜在资源。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污泥处置和利用技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如在技术上污泥消化方面开发的好氧—厌氧两段消化,酸性发酵两相消化技术,辐射处理技术及微波与超声波技术等。在污泥浓缩与脱水方面,除传统的重力浓缩处,还开发了缺气浮浓缩、真空干燥自然脱水、板框压滤、离心脱水、带压压滤与螺旋压滤、太阳能干燥等。污泥处理方式上有无害化后填埋、作为农田肥料、干化焚烧后作建材等,变废为宝。可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在主要污泥处理厂附近同步规划建设填埋场,或制砖厂等,最大程度上减少损耗,提高经济效益。
四、制定合理财税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
制定污泥处理的倾斜性财税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扛杆,鼓励具有资质的相关企业采用能量和物质回收措施,发展循环经济,研发先进技术。对污泥处理企业,提供相应补贴,符合要求的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评定科技资历资金,优先入驻东湖高新等国家级开发区、各类创业园区。要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将其中一定比例的资金,专款专用于城市污泥治理。建立接纳和鼓励民营资本、外资积极参与污泥处理和投资的相关政策,因势利导发展适应武汉市特点的污泥处理工艺和流程。同时,政府要加强监管,使企业既能赢利,又使其利润率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实现双赢。
(市民建)
(民建中央采用;省政协采用;省民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