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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制度改革红利 促进湖北黄金十年发展
2013-07-10 2068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民建武汉市委员会副主委、武汉大学战略管理研究院副院长刘传江反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和其他许多省份一样,主要依靠国内规模市场红利、人口红利、土地红利、外资红利、WTO红利等取得了经济发展的显著成就。然而,当前我省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资本和劳动带来的边际收益不断递减,技术引进的空间也在不断缩减,土地、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开始凸显,如果沿用原来的发展路径,不仅潜力有限,而且很可能掉入“工业化中期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同时,我省 “新兴”加“转轨”的双重因素决定了迄今为止的发展过程中,因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交易成本在社会总成本中占据了较大的比重,这也意味着我省通过制度变迁能够有效减少交易成本,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制度红利”的空间很大。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此,各省份都在努力谋划深入推进新一轮制度改革。湖北省只有抢占先机,在制度改革上率先走在全国前列,才能在在人口红利、土地红利等要素驱动型发展动力间渐趋衰竭的趋势中,发挥制度改革红利,寻找到新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力,实现“黄金十年”期间的产业升级和弯道超越。为此,建议:

  一、户籍改革和建设更富活力与弹性的劳动力市场。当前劳动力市场存在民工荒、农民工权益受损等显著问题。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消除了农民工,这是长远上的治本之策。短期的有效举措,在宏观层面上,应加快建立和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扩大劳务信息服务,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在微观层面上,应实施强制性的、统一条款格式、中长期为主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工资、工龄、福利挂钩制度,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免费就业援助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高农民工流动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工加入企业工会,在此基础上引进集体谈判制度和三方协调机制。这样既可以维护农民工权益,又可以减少农民工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和企业的用工成本。

  二、实施金融创新,走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困境。当前,湖北省域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能力相对滞后,亟需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的渠道:一是靠政府政策支持和政府基金引导,如:发展由政府支持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财政担保基金,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的合理配置,支持企业发展创新;二是靠市场发育,发展多层次、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可供企业选择的系列性融资渠道,如积极引进证券、期货、基金公司、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市场主体和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是靠民间组织(NGO),推广如汉川市日用品批发行业商会互助融资基金这样的民建资金互助组织,它面向成员企业,以稍高于银行利率的水平存贷,吸收成员的闲散资金,满足亟需资金和流动性的企业需求,相互熟悉因而不需要担保,同时,商会担保成员企业向市场直接和间接融资,提升了融资成效。

  (市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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