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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保障传统制造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的建议
2013-03-12 1998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湖北工业大学教授胡放之反映:近年来,受传统产业分化、市场有效需求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我国一些产业出现了增速放缓的现象,特别是传统制造业表现较为突出。增速放缓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了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进而影响了社会贫富差距的缩小,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调查显示,湖北省一线职工工资在1500元以下的占19%,1500-2000元的占54%,2000-2500元的占10%,2500-3000元的占11%,3000元以上的占6%,多数职工工资在2000元以下。2009年以来增幅为10%以下的职工占31%,增幅10%-20%的占45%,增幅20%-30%的占18%,增幅30%的占6%。数据表明过去几年多数职工工资增幅缓慢,其主要问题为:

  一是传统制造业企业工资增长空间受限。一方面,许多企业在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物价上涨的压力下,不断提高职工工资,但增速仍低于当地物价上涨速度。另一方面,受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制约,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状态,工资增长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企业很难再给职工增加工资。

  二是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尚未成型。一方面,一线工人人均工资基本都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水平对工人工资变动无实质性影响。另一方面,在工资结构中,计件工资增长幅度较快,基础工资增长并不明显。一线职工工资收入主要是靠加班所得。

  三是职工实际工资支付与社会保险混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和福利是不应被计入工资的。但不少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将养老保险等“五险”或部分地、或全部地计入到工资中,如果扣除相应的保险,剩余的工资部分就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擅自降低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提高职工缴纳的比例,这些都降低了劳动者的实际所得报酬。

  四是企业缺工及结构性失业影响职工收入。一方面,一些传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紧张,部分企业不得不减产、停产,导致直接用工需求减少。另一方面,许多80后农民工希望收入丰厚,又不愿意屈就于相对落后的传统企业;而年龄稍大一点的农民工,其工资虽在上升,但由于生活成本上涨,许多人更倾向于回到家乡城镇务工,这使得失业与岗位空缺同时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导致工资总收入减少。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因此,必须保留足够规模的传统制造业以解决就业问题,这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减轻传统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

  一是适度降低或减免税费。税法应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政策界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和成长型高科技企业实行差异化税收政策优惠。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核定其销售收入的某一比例覆盖所有税费,并由一个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如规定中小企业所有要交的税费就是销售收入的5%,超出这个范围的可以不交。二是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各类收费,让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减轻负担,轻装前行。三是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支持系统。对高校科研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与中小企业紧密协作或对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中小企业外部环境尽快优化。

  二、帮助传统制造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投资金融领域。引导银行将中小企业信贷额度单独列支,保证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并对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降低贷款利率,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努力为扩大就业创造条件

  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由于经营门槛低、平均利润率低、工资水平低、员工流失率高,致使这些企业常常成为受累于“招工难、就业难”问题的政策洼地。但这些企业又多属竞争行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安置就业的主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必由之路。因此,应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支持中小企业招工。可以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统筹规划公租房、学校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小企业招工留人营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同时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四、大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从根本上矫正社会平均利润率“扭曲”问题,大力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缩小行业间、地区间、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严格执行国家“限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政策。二是对于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劳动者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规定的用人单位,及时责令其整改,对严重侵害劳动者最低工资报酬权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三是企业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为员工提供健康与安全的生产条件、合理的工资待遇、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减少劳动力无序流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不确定性。四是应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工人积极参与劳动法律制度、工资集体协商等相关制度的建设,真正形成劳方的协商主体。要改善因与企业地位不平等、力量不均衡而导致工资协商泛泛而谈、空洞无实的问题,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五、加强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一是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应帮助那些确实困难的企业有更多的空间分利给劳动者。可通过对困难企业实行减免利得税和流转税,来确保职工收入增长;也可以提出企业获得税收减免的唯一要件是完成政府设定的提高劳动者薪酬的政策目标,以税式支出的方式公开让利于民。二是继续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之逐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以促进低端岗位员工工资的提升。三是要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并把地区性、行业性工资增长指导标准与工资集体协商有机结合起来,由行业工会和职工跟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支持或委托行业协会收集并发布行业人工信息,特别是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企业人工成本的比较信息,正确引导各类工资价位的合理形成,以保障员工工资权益。

(市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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