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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旅游车辆安全管理条例 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2013-03-12 2322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扬子江旅游公司总经理祝建国反映:近年来,旅游客运安全事故频发,给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客运安全已成为当前旅游行业发展较为突出和应着重解决的问题。目前旅游客运管理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机制存在缺陷。目前,旅游车辆管理是由旅游局和运管处共同协调管理,以运管处为主,旅游局协商运管部门指导旅行社使用有资质的客车。但是,运管部门只是单纯依靠运证对旅游客运汽车进行管理,手段单一,无法应对旅游团队业务时效性及多变性问题(如运管部门按旅行社业务发生一笔,就核发一次线路牌)。同时因为实行以证代管,人为控制营运资质,导致市场需求不能得到及时反映和调控,从而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据估算,淡旺季用车峰差别在50%以上,旺季缺口巨大,车辆不得不超负荷运转。目前实行的的限额营运证管理办法,无法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客观上也为安全事故的频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是旅游客运服务市场混乱。我市旅游汽车客运服务公司管理不规范,大部分车辆还属于挂靠性质。基于盈利的压力,客运企业往往容易忽视安全问题,而一旦出现大的交通意外,他们又不能有效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部分挂靠性质的车主甚至一跑了之。保险公司也因利益考量,产品设计也只提供限额赔偿,因此,赔偿压力转由旅行社承担,超出了旅行社的责任范围。市场的混乱,权责的不明,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建议尽快制定以旅游车辆安全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旅游车辆安全预防管理机制,实现政府主导,业内自律,全面有效的解决旅游车辆安全问题,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武汉市旅游车辆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应重点规定旅游经营者(包括景区、客运公司、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晰的权责划分。同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旅游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法院审理涉及旅游车辆安全的案件时,宜快审快结,必要时可设立有相关方面共同审理的的审判机制,以此减轻消费者的损失。

  2、改革旅游车辆管理机制,放开旅游客运市场。改革目前的运证管理机制,实行旅游线路备案制度,即相关职能部门对旅行社的常规性旅游项目和线路进行备案,旅行社即可获得长期线路牌。旅行社因业务需要而设立临时项目和线路时,需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取得临时线路牌。

  3、清理整顿旅游客车市场,提档升级。一是深化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挂靠车辆和旅行社进行再清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奖惩机制,对不重视安全的企业要淘汰,让重视安全的企业扩大规模。三是以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为目标,做大做强3-5家旅游客运服务公司。通过制定行业的优惠税率等手段,鼓励和支持旅游客运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购置质量更好、更舒适的旅游车辆,培养和选聘技术高、责任强的驾驶人员。

  4、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经营主体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一是健全行业组织(包括旅行社行业协会、旅游客运汽车协会、景区协会等),明确行业的自律行为及规范,动员全行业人员积极参加。二是建立旅游车辆安全保证金制度。通过全行业建立安全保证金,能有效的化解经营风险,保障游客的权益。三是进一步健全保险机制。除了商业利益考虑,保险企业更应从人道角度和社会责任出发,做到对旅游消费者应保尽保和应赔尽赔。

  5、建立旅游车辆安全预警机制,严格奖惩。一是景区、客运企业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安全评估。二是旅行社必须选用有安全保障的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用作旅游运输。三是制定旅游车辆行业安全手册,规范司机驾车安全行为及服务质量标准。

(市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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