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来越大,“垃圾围城”引发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日产垃圾量已达6000余吨,并且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其中,各类餐饮企业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800-1000吨/日。在垃圾处理的问题上,政府部门相当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但在生活垃圾,特别是餐厨垃圾的处理上,由于现有监督、管理、处置体系不健全,导致大量餐厨垃圾流入地下加工厂,成为 “地沟油”、“潲水猪”产生的温床,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垃圾围城”的困境下,在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日益重视的情况下,建议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尽快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给予餐厨垃圾管理以法律保障
餐厨垃圾一方面可能会由于处理不当威胁群众身体健康,但另一方面它又富含有机质及氮、磷、钾、钙以及各种微量元素,可以实现资源化利用,制成肥料、有机肥、生物柴油、沼气发电等,因此,首先要从法律法规上给予支持,促进餐厨垃圾的有效利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的中长期规划。要规定所有餐厨垃圾将由政府或政府指定企业统一强制性回收。要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垃圾处理产业链运作,促进垃圾处理产业的市场化。还要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细化政府相关部门在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环节中的责任,严格制定对违规出售、使用餐厨垃圾牟利者的处罚措施,强化企业市场准入、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政府监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二、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管理,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垃圾处置
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但实践中,由于餐饮企业可通过出售“垃圾”牟利,从而会造成垃圾收缴困难。因此,有关部门首先应从餐厨垃圾归属权的法理分析入手,厘清处置的权利主体,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垃圾处置。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和具备资质的正规垃圾处理企业签署服务合同,如果委托没有资质的“黑厂”处理垃圾,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着手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保证餐厨垃圾的集中收运率。对餐厨垃圾的出处、去向进行全程监控,并向社会公示各单位垃圾处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可对上缴情况良好的单位实行经济鼓励措施,减免部分餐厨垃圾处理费,并通过按量计费,促进餐厨企业从源头减量,避免浪费。另外,要加大对“地沟油”的举报力度,媒体定期公布餐馆用油调查结果,坚持取缔无证小贩回收废弃油脂,对违规擅自出售废弃餐厨垃圾的单位实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加大对地下非法加工厂的惩处力度。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产业,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运作
垃圾处理产业链包括垃圾的回收、运输、处理,各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政府可采取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加快形成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专业运输队伍和处理厂建设。政府的垃圾处理服务采购价格也应随着市场供求灵活变动,通过对技术管理先进、环保达标的企业优先购买餐厨垃圾处理服务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大规模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可以采取由政府投资或者以BOT方式建设。还可财政补贴使用新型的餐厨垃圾生化处理机,对区域内的设备鼓励共享、开放使用。
四、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切实推进餐厨垃圾有效利用
鉴于我市餐饮业点多面广的复杂形势,建议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切实推进餐厨垃圾的有效利用。餐厨垃圾分类回收的面也应不断扩大,不仅包括大中小型餐饮酒店,还包括大中院校或大中型单位的餐厅、食堂或小区餐饮,扩大回收面也有利于下游处理厂的充足“货源”。要加强市区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联动,分片负责,高效管理。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公示检查结果,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五、在做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通过做好餐厨垃圾处理,进一步在市民中普及、贯彻垃圾分类的理念,推动市民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制定好长、短期行动方案,促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向纵深推进。要继续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要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和单位,鼓励市民分类投放积极性;要加强社区分拣工作和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垃圾的分类运输;要加大各类垃圾处理末端企业建设和监管,消除公众对垃圾处理企业不按规范操作的担忧。
课题组:汉阳区工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