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会员 胡放之
劳动定额是衡量劳动效率的重要指标,它既是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依据之一,又是初次分配中企业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主要依据。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对资本的强劲需求,加上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职工缺乏话语权等,使得计件单价和定额的确定及变动完全被企业单方控制,劳动定额中的问题较突出。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定额制定过高、计件单价过低、强迫职工超时劳动、加班不按标准支付加班费等工资分配不合理现象比较普遍。这也是企业职工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较低的深层次原因。因此,科学合理地制定劳动定额,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调动职工劳动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并在公平的原则下,保证职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从而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企业劳动定额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劳动定额标准,由于劳动定额在制定上缺乏科学性,在编制方法上缺乏专业性,在程序上缺乏民主参与性等,劳动定额与计件单价的确定多由企业自定,给企业违规、最大限度地攫取利润提供了机会。企业往往从利润最大化出发,制定的劳动定额使许多职工在8小时内根本完不成生产任务,职工为完成定额任务,不得不加班加点,以期获得最大的工资收入。不合理的劳动定额使职工的工资水平常常受到抑制、劳动力价值不能公正体现。
2、企业进行劳动定额测算时,往往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比、以劳动法规定的日工资标准作参照,在扣除加班加点工资以及有关津贴后,大多数企业职工的工资所得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只是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即企业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标准。
3、多数企业都以计件工资为由,未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执行。不论做多少件,计件单价几乎总是不变,几乎没有企业是计件单价乘以150%、200%、或300%来予以支付的。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企业劳动定额
1、要高度重视劳动定额的管理问题。一是政府要成立全国性的劳动定额管理委员会,承担起劳动定额宏观管理的职责,并负责研究制定劳动定额管理规划或指导意见、以及劳动定额标准化的管理工作。二是在开展劳动管理工作的同时,应与探索人工成本预警预测制度的建立结合起来,为企业科学管理人工成本和劳动定额提供指导。
2、创新劳动定额标准建设工作的新机制。一是要明确各行业协会负有制定本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职责权利,同时,各行业协会也应主动承担起本行业劳动定额管理和劳动定额标准建立的责任。二是各行业协会应在政府劳动定额管理标准化的指导下,定期发布行业、工种劳动定额标准。劳动定额标准是在科学测定基础上所颁布的工作标准,涉及面广、技术复杂性强,各级行业协会要与相关科研机构密切合作,可以参照各类产品技术标准制定的市场化机制,即由行业协会负责,通过行业排头企业,推动本行业各级劳动定额标准的建立。三是各行业协会还应参与对企业从事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以形成对企业的约束力。
3、企业应参照执行行业标准,认真做好劳动定额管理。一是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应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企业应根据行业标准来核定计件工资的单价,自定标准不能高于行业标准。二是企业应做到劳动定额准确、及时、全面。要建立和健全劳动定额的记录、编制和保管制度,实现劳动定额管理科学化、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企业应建立企业劳动定额管理信息化平台,切实提高工厂的生产效率,为企业的成本核算、分配等提供重要依据,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4、劳动监察部门应将行业协会发布的劳动定额标准作为执法检查的依据,预防企业利用不合理的劳动定额侵犯职工休息权和工资分配权,把那种以提高劳动定额增大企业利润,变相压低职工工资收入,实行工资分配歧视、侵犯职工劳动报酬权的行为降到最低。从而有效遏制企业随意制定劳动定额,刻意压低工人工资,侵害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行为。为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构建打造良好的基础。
5、工会要大力推行劳动定额集体协商。过去一些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在实践中大多谈的是工资的总体额度、工资的整体水平,而非以具体的劳动定量定额去挂钩薪资。实际上,劳动定额是计件工资的主要要素。因此,应将将劳动定额标准、工时工价标准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劳动定额应当保证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通过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定额管理与职工工资分配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