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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农村农民建房行为健康发展的建议
2010-08-09 2124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民建会员 吴立群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我市农村空间广阔,新农村建设需求巨大,政府应加强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
一、我市目前农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建房存在盲目性。农民建房过程中存在一些盲目的现象,特别是在房型选择和房型设计方面。房型不经济、不适用、功能不全、没有特色,农民辛辛苦苦攒钱建起来的房子却不能较好地达到他们的目的,结果很尴尬。
      2、农民建房缺乏规划引导。一是缺乏村庄整体布局规划,村庄各类功能用地未能合理配置,导致村庄相应功能缺失,农民生产生活不便;二是缺乏合理的房屋设计引导。由于农民建房个体性强,也无力自行设计所需的房型,一般由施工队或施工人代为其简单设计。
      3、农民建房浪费严重。一是用地浪费严重。由于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农民建房用地面积偏大,建新房不拆老房,新房和老房重叠,用地浪费严重,环境也难以提高;二是空置率较高。由于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加上农民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农民建房使用率较低,大部分农民建设的新房都处于空置状态。三是农民房屋交易流通非常困难。由于农民建房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本村内部流转,农民房屋产权缺乏确权程序,致使农民房屋产权难以交易实现。
      4、农民建房质量难以保证。一是农民建房缺乏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目前政府缺乏对农民建房质量管理体制,农民建房的质量处于失控状态;二是农民建房施工队伍或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难以保证。目前,农民建房施工主要是地方施工队伍或施工人员,没有施工资质和相关监理,农民建房的质量难有保障。三是农民建房时较注重节约建设支出,对建材、结构等质量考虑较少,质量意识不强。
二、关于促进我市农民建房行为健康发展的建议
      1、切实加强规划引导。一方面完善农民建房的空间布局规划,按照总体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规划一批重点镇和中心村,加强产业支撑和基础设施配套,引导农民建房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二是加强农民建房的建筑工程规划和立面规划,建议由市、区政府出资招标高标准设计几套富有地方特色农民房屋规划,在征求农民意见后,免费向农民提供。
      2、转变农村土地管理机制,鼓励农民建房向城镇集中。一是打破农民建房用地只能使用本村土地的制约,允许农民在控制建房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跨村使用农村宅基地;二是鼓励农民积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挥村集体在新一轮土地改革中的作用,鼓励村集体组建集团公司或集体农场等实体,积极承接农民流转土地,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土地升值和农民增收。
      3、切实农民建房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乡镇建设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农民建房质量管理。一是要大力提高农民建房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质量检查,逐步提高农民建房施工队伍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三是要积极引导农民建房采用推广的房屋设计,建设美观、安全、实用的房屋。
      4、积极出台建材下乡等相关扶持政策。根据中央精神,尽快细化我市建材下乡、支持农民建房的政策,调动农民农民积极性,同时可以此为农民建房的指挥棒,如按政府统一规划建房的,可以适当提高扶持力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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