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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非公企业联合发展 激发活力的建议
2014-03-12 2175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也越来越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今年还出台《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武汉市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导则》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助推非公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市非公经济发展的“短板”仍然是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少,缺少“排头兵”。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我市14万余家非公企业中,营业额超过100亿元的仅3家,超过10亿元的只有55家;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3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中,武汉仅有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非公企业入围,并且排在较为靠后的第352位;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3中国民企500强”榜单中,武汉也仅有11家企业入围,远低于杭州的53家,宁波的23家,苏州的21家,温州的17家。另据市发改委统计,我市非公有资本投资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也位于下游。

  我市非公企业要想涌现出“排头兵”,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因此,要进一步发展非公经济,短期内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引导相关企业和行业通过组建非公有资本联合体,抱团发展。建议借鉴重庆等城市在推动组建非公企业联合体方面的举措,引导武汉非公企业在联合发展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具体建议有:

  一、建立非公经济发展局,集中力量做好指导协调。湖北省曾在2002年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局,但在2010年被撤销,武汉则只有市经信委下设的中小企业发展处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管非公经济,但由于经信委承担的职能很多、任务很重,引导协调力量显然不够。建议借鉴广东、天津、江苏等地的经验,整合拥有非公经济发展和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组建非公经济发展局,赋予其对我市非公企业最为有力指导协调权,以高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公经济发展政策,同时加强决策研究,改变原有对单个企业“发点球”式的扶持,转到面向整个行业的“普惠”式支持,对非公企业“一视同仁”。

  二、引导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业等领域的建设投资。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今年9月,武汉“城建攻坚”5年目标投资约8000亿元的项目,面向非公有资本开放。对于这些信号明晰的政策,非公企业固然热情高涨,但这些大项目,对于单个非公企业门槛较高,它们没有实力接下。建议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非公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并与国有资本联合,形成“政企抱团”,不仅能够解决国有资本投资效率不高的问题,也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引导非公企业联合,打通融资渠道,并扶持联合申办民营银行。数量众多的中小非公企业在规模、信誉以及物权担保等方面存在固有的缺陷,向银行贷款的能力“先天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抱团融资能够有效解决抵押物不足的问题。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保团体,成员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联合申请贷款,即便没有充足抵押物和担保也能获得银行贷款,既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难,又保障了其风险评判自主权,实现联保体成员共同发展。此外,还可通过中小企业集合债,以多家中小企业作为共同发行人,采用同一冠名、同一担保分别负债捆绑发行的模式,建立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券基金,利用中小企业抱团产生的整体信用和偿债能力,减小风险概率。同时,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借此绿灯,武汉要引导非公企业成立资本股份联合体,增大资本金,积极申请民营银行牌照,或者成立联合投融资平台。成立之后,既可以优先选择股东的项目来融资输血,还可以进一步依托专业管理团队,寻找更多有利可图的项目作为非公有资本的出路。

  四、提高政府服务职能,促进联合发展的成功。从国内外的经验教训看,制约抱团合作成功的因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企业的功利性和短视性,当目的达到而契约约束力不足时,一些企业就有可能过河拆桥;二是抱团企业在规模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性,产生的地位不平等会导致小企业在抱团联盟中的话语权较弱,影响了其利益诉求,当利益平衡受到严重挑战时就会产生内讧,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使抱团其他企业受到牵连而陷入困境;三是抱团企业之间相互了解和监督有限,一旦发生欺诈等问题,难以利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有鉴于此,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发展局的职能,一是制定参考标准和信用评级、资质认证,引导企业理性选择抱团合作伙伴,为抱团内企业间进行资源优势互助,获取长远合作提供稳固的基础。二是制定严密的抱团行动方案,建立起民主的内部权力约束机制和公平合理的抱团规则,确保抱团组织的健康发展。三是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会、案例分析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邀请国内外专家传经送宝,加强向中小企业宣传抱团模式的流程形式和特点,吸引更多企业的加盟。四是加强对产业园区、基地、集群中重点骨干企业的扶持,形成稳定的产业链,为企业的抱团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课题组:周新斌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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