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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2012-04-06 2173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集体提案)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259亿元,增幅15%,实现增加值占GDP的 41%。目前,共有民营企业14.55万户,近200万人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一半。尽管我市民营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在企业规模、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等方面差距仍很明显,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成为我市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我市提出了民营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即“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到2015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以上,形成一批规模实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大企业,培育一批知名的民营企业家、名牌产品、特色产业群和纳税过亿元的企业。

  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民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市场准入、投资环境、服务体系、政策扶持等方面加以再造和改善。为此,建议:

  一、促进非公经济壮大规模,提升品牌,开拓市场

  一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壮大工程”。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并购、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壮大规模。重点支持企业以并购等方式获取国际知名品牌,鼓励外贸企业设立境外自主品牌专营店、研发或售后服务机构,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兼并国有中小企业,并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税费。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壮大品牌。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吸纳行业领军人才和购买国内外核心技术,支持其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市财政给予奖励,并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上给予优先支持。

  三是政府优先采购我市民营企业名优产品和服务。出台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的有关制度和具体办法,将本地名优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民营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四是扶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产品展销、产业对接、招商引资等多层次合作。通过摊位分配倾斜、落实摊位补贴等措施,扶持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展销活动。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民营企业出口,实行便捷通关和“优检窗口”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在国外投资办厂,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

  二、加快非公经济结构优化和自主创新

  一是引导我市非公经济积极投身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促进非公经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配套投入、审批简化、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培育民营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优化我市产业布局,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按照支持、鼓励、限制、禁止四个类型,制定和实施导向性、功能性产业政策,选择、培育我市优势或主导产业群。依托大企业,积极鼓励中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形成具有专业化配套和服务功能的关联产业集群,构造社会化分工、大中小匹配、专业化互补的产业结构。

  三是建设技术创新基地。开展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基地的认定工作,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技术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测试基地以及大学科技园申请认定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支持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申请认定为创新基地。

  三、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

  一是通过建立两个平台,健全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第一个平台是武汉市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银行、风投、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进入平台的企业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提高融资效率。第二个平台是武汉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联合银行、行业协会、商会、担保机构等其他市场主体,将企业的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并在平台予以公布,方便银行、证券公司等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

  二是创新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设立民营企业与创业投资基金接洽沟通机制,同时要用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投资环境吸引总部设在外地的投资基金落户武汉,服务武汉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为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适当降低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解决暂时不能上市的企业的股权流通问题。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条例》,成立行业协会,规范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开展社区银行试点。

  四、健全政府对非公经济的服务体系

  一是尽快出台“新36条”配套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拿出相应具体实施细则,政策要具备针对性,重点围绕市场准入、产业升级、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加快消除市场准入障碍,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要进一步向民营资本开放教育领域、卫生医疗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提高各个领域的市场化程度。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形成“市区联动、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全市非公经济服务体系。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联合各类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等,大力开展以公益培训及创业指导、信用担保及融资、产业配套及技术支持、信息保障、法律咨询与援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并培育 “职业经理人”队伍。

  三是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市、区绩效管理工作范围。市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并把考核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综合考评。

课题组:周新斌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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