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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2010-01-25 2488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3号建议案原案之一
                                                    民建武汉市委员会
     目前,我市正处于加速城市化的发展期和城市建设的高峰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随着高楼的不断崛起,建筑能耗在全市能耗的占比也越来越高,据统计,目前建筑能耗约占全市能耗总量的27%,成为名副其实的能耗大户。因此,推动建筑向节能、绿色、智能化方向发展,是武汉经济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大力发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代表的绿色建筑,既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又能促进武汉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据估算,以门窗市场、可再生能源市场为例,可以形成武汉城市圈600亿元新的工程市场投资规模,而这只是绿色建筑市场的冰山一角。
     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武汉市颁布了《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汉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及规范性管理文件,并强制性执行湖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设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工作上,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稳步推进,初步形成了以混凝土加气砌块、外墙外保温材料和各类节能门窗、太阳能及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产品为主的体系,墙体材料改革从“禁实”向“禁黏”拓展,今年又拿出财政进行补贴,大力推广节能灯。
     我市在推行建筑节能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尚未建立完善的推进绿色建筑行政监管与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绿色建筑的推进工作缺乏系统的、宏观的指导;二是新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不高,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进展缓慢;三是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不强,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有待加强;四是社会认知程度不高,节能降耗意识还比较淡薄。
     我们应当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契机,充分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以建筑节能为突破口,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实现武汉经济又好有快发展。
一、制定中长期规划,建立评测体系
     一是抓紧制定《武汉市推进绿色建筑中长期规划》。武汉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规划,指导全市建筑节能降耗工作的展开,从而造成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散乱而迟缓,缺乏有效的聚集效应。因此,抓紧制定科学的、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规划成为当务之急。
     二是尽快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绿色建筑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与之配套的材料、技术、设备等产业、以及市场机制都不完善,为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应尽快发布 《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三是设立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建筑节能是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在市场需求尚未有效启动,市场体系没有建立之初,需要政府在资金、政策方面予以积极引导。市级财政应拿出资金对建筑节能进行补贴,以启动市场需求,同时积极申报“两型社会”建设项目,争取更多中央财政支持。
     四是建立科学的评测体系。无论是新建建筑的节能检验,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都需要有一个公正、科学的评测体系,对建筑能耗进行检测和效果评估。鉴于当前武汉的节能评测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还未开发,先期应由政府承担起评测机构的任务,以检验新建建筑的能耗是否达标,量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效果。随着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最后将这个角色交由第三方的认证机构担任。
二、坚持新建建筑节能达标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双管齐下
     对新建建筑应该严格审查施工方的资质,从设计到材料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把关,加强政府部门间协作,建立随机抽查检验制度,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限期整改,同时鼓励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2008年,武汉市曾推动在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安装使用太阳能系统,结果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实际效果不理想。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建议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国际通行的节能改造模式,能有效解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临的资金缺口问题。武汉市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量大面广,而改造工作尚未起步,如果以EMC为推手,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完善投融资体系,将能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展开。
三、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如果说政策、资金是推动建筑节能软件支撑,那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就是硬件基础。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应遵循本地研究为主、内外交流为辅、政府推动为轴的原则,综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资源。武汉本地科教资源丰富,研发实力较为雄厚,应重点加大特种玻璃、新型建筑材料、制冷、供热、绿色照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入,完善产学研系统,研发更多符合武汉实际的、利于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改变节能降耗就是高投入的社会印象,并在示范项目中,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制定强制标准,大量采用这些新技术和新产品。这样可以让节能技术和产品走出实验室和示范区,走进更多开发商和居民的视野,从硬件上为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提供保障。
四、发挥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的社会效用
     武汉已经确定了泛海中央居住区(北区)一组团、巢•上城、武汉摩尔城三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现在又积极将中央商务区申报建设“国家级绿色中央商务试验示范区”,第二批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也在申报中,动作幅度可谓巨大。但当前我市居民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意识仍然不强,绿色建筑的知晓率偏低。政府应加大对示范工程的宣传,扩大公众的参与面,普及绿色建筑知识,推动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意识的觉醒。这样才能将示范工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而不是停留在示范区内。
                                                                           调研室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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