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关于加大我市申报“新三板”鼓励和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6-03-21 5147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民建会员、湖北重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旭反映:武汉市从开始推进新三板挂牌工作以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推介以及促进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企业申报的意愿和积极性仍然不高。据了解,企业家除了对企业发展另有规划等自身因素以及新三板融资空间尚未完全明确等客观因素外,还存在其他原因:

  1、挂牌成本较高。挂牌新三板,从股改到挂牌,所需成本为100多万元。虽然挂牌成功后,享受的政府补贴基本能够与这些费用抵消。但毕竟需要企业在挂牌时首先要将这笔费用垫付出来。目前,我市企业以小型、微型企业为主,且正处于成长阶段,垫付100多万元对企业是不小的负担。特别是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这笔钱如果用于公司发展,可能会取得更好效果。

  2、挂牌后的经营成本增加。挂牌新三板后,企业每年需支付券商督导费、信息披露费等固定费用,这些费用都是因挂牌新三板而新增的费用。另外,挂牌新三板带来的隐性成本,如因报表的年审及公司规范要求等而增加的成本,对本来规模小的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如果我市能够给予准备申报新三板的企业足够的鼓励,给已申报成功的企业足够的扶持,相信一定能够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金字塔”企业梯队。建立真正的资本市场,使我市的经济发展以几何速度增长。建议:

  1、加大对申报新三板的企业的鼓励力度,实行先行支付鼓励资金的制度。

  目前我市现行鼓励政策是按企业申报新三板的流程,每一阶段完成后再给予奖励,这也是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政府的鼓励方式。但由于企业垫付资金有困难,建议我市可效仿广西南宁高新区的鼓励政策,在企业启动申报新三板程序时即予以鼓励。

  广西南宁高新区的鼓励政策为:签订财务顾问协议即发放20万,开始股改即发放30万,申请备案即发放50万,挂牌成功发放50万。(以上合计150万为高新区政府补贴。另企业挂牌成功,南宁市政府另行补贴20万。)

  如果我市能够在申报新三板流程的每一个阶段的开始就发放鼓励资金,则对于企业来说不需垫付任何费用,真正实现零成本挂牌,这将极大提高企业申报新三板的积极性。

  2、加大对已申报新三板成功企业的扶持力度。

  目前我国新三板制度尚在摸索过程中,其融资方式、转版方式尚未完全明确与固定下来,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并不一定能迅速达到融资目的,转到其他版上市更非一日之功。另一方面,挂牌成功的企业反而因挂牌而增加了经营成本。在此情况下,企业对申报新三板自然积极性不高。我市可加大对已申报新三板成功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比如:1)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已挂牌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扶持;2)在政府对外推广中,加大对已挂牌企业的推广和宣传力度,使我区已挂牌企业能获得更多的商机。

  3、积极吸纳社会中介机构进入新三板试点领导小组。

  企业申报新三板,对于申报前期的答疑、宣传、解释和说明,以及申报过程中的策划、指导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都起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专业作用。在企业挂牌成功后,做市商的实力以及股价评估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融资成功率以及融资数额,律师、会计师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规范化。而越是规范化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机会越大。

  因此,我市应积极吸纳社会中介机构进入新三板试点领导小组,全方位参与我市新三板的推进和促进工作,在企业启动申报工作的一开始,就在专业上给予企业以辅导和指点,这样可以使我市申报企业都可以成为规范的、有投资价值的企业,为无论是将来的生产经营还是融资或转版上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民建)

  省民建采用;市委《每日汇报》采用;市政协报市委

上一篇:

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

下一篇:

关于成立武汉金融博物馆的...

申请入会

会章会史

武汉民讯

慈善关爱基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