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会机关是民建武汉市委会的办事机构和服务机构,是承上启下的工作枢纽。市委会机关各部(室)在行政上是平行关系,根据各自的职责,在积极协调配合的基础上,完成本职工作。其具体职能是:
办公室
一、拟定市委会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指示、通知、专项报告等文件。
二、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协助秘书长处理行政工作。
三、负责检查、督促有关会议决定和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协调机关各部(室)的工作,向市委会领导及时、准确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协助秘书长组织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提出具体部署,掌握情况,提出建议。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委会工作会议,负责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等以市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记录及整理。起草办公室职责内的会议文件,组织会务工作。
六、负责市委会重要会议、活动资料和文史资料的收集、保管,记录市委会大事记,编撰市委会《会务动态》。
七、管理机关文书工作。负责以市委会名义发出的文、电核稿、呈批、编号、打印、装订、分发工作;负责市委会所收文、电的呈阅、分送、催办、转发、清退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函的收发工作。
八、负责市委会文件资料、公章、介绍信的管理;负责市委会的档案室文秘财会档案归档及日常管理。负责市委会网站技术支持和文件上传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局域网及办公平台的维护与管理。
九、负责机关经费预算、财政开支;负责职工生活福利,做好房改、老干、医保、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办公设施的购置、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市委会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缮。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拟定,并负责日常考勤的汇总、公布。
十一、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使用,报刊的征订、收发和管理工作。安排做好机关清洁卫生、食堂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与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联络工作。
十三、做好市委会日常会务活动接待工作。
十四、完成主副委、秘书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组织部
一、拟定市委会组织工作的年、季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上报等工作。
二、负责管理所属组织的建立、调整、撤销、合并、上报等工作。
三、负责各类组织工作报表的统计、填写、呈报工作,承办会籍工作。
四、负责发展新会员的考查、报批工作,办理有关发展手续。
五、负责考核、培养、选拔、推荐后备干部和有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人选。
六、定期举办新会员学习班,协助做好干部轮训班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区(工)委和直属支部的换届工作,推动所属组织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的实施,开展组织建设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八、负责与中共各级统战部,会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有关单位的联系。
九、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录用、交流、调配、任免、职称评定、奖惩等工作,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工资档案、人事档案及人员编制,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人事的调研工作,并撰写与之相关的调研材料,组织学习相关的政策信息。
十一、收集会员和社会联系人士反映的意见、建议,承办市委会的信访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与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联络工作。
十三、完成主副委、秘书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调研室
一、拟定市委会全年调研工作计划,组织课题招标、专题调研,撰写、征集、整理调研报告。
二、负责市委会较大调研工作的记载和宣传报导。
三、负责准备市委双月座谈会、市政协会议和其它会议的参政议政材料。
四、组织市委会的有关政协提案和相关的调研活动。
五、承接民建中央、民建湖北省委、市委、市政府、政协布置的研究课题,并负责组织调研与实施。
六、负责联系会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和协助他们履行职责,收集汇总会员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级组织的提案、议案目录。
七、负责报送政协信息、统战信息,协办《政协论坛》。
八、负责做好与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联络工作。
九、负责《武汉民讯.调研专辑》的组稿、编辑工作。
十、完成主副委、秘书长临时交待的工作。
宣 传 部
一、负责制定宣传工作计划,起草宣传工作报告、总结。
二、组织并推动各级组织和会员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学习统战理论;学习民建会章、会史;开展关于形势和任务的教育。
三、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负责组织机关的政治学习。做好统战理论和会的理论研究工作。
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总结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经验,适时召开各种类型经验交流会。
六、负责《武汉民讯》的组稿、编辑、校对工作。组织重大纪念节日各项活动。
七、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撰写新闻稿件,报道会务活动。负责网站内容的审核和编辑工作。
八、负责宣传器材的使用和保管
九、负责做好与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联络工作。。
十、完成主副委、秘书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社会服务部
一、负责市委会社会服务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总结交流。
二、打造社会服务品牌。负责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募集,协助市慈善会做好基金的日常开支管理。负责市委会社会服务品牌和计划的实施。
三、负责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了解掌握各区(工)委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
四、负责做好市会领导走访会员的联络与安排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市非公经济会员的团结、教育、引导及服务工作。
六、负责社会服务方面各类报表的统计、填写和呈报工作
七、积极开展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接待各级考察团,组织本会会员外出考察工作。
八、负责做好与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联络工作。
九、负责对口政府部门的联系,做好对口联系工作
十、完成主副委、秘书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