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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6年度武汉民建企业发展促进会会费的通知
2016-05-11 5199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各位会员:

  为便于促进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促进会章程,现将2016年促进会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方式

  通过汇款方式将会费汇入促进会账户,促进会开具正式会费收据。

  账号:1101 4569 4950 03

  收款人名称:武汉民建企业发展促进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

  二、会费标准

  副会长:20000元/年

  理事:1000元/年

  会员:500元/年

  三、收取时间

  2016年5月3日-2016年7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会员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会员姓名及单位,以便我们查收及开具票据,谢谢!

  联系人:市民建社服部 钟颖新 85583715

  武汉民建企业发展促进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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