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王曦,法学博士。曾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8年加入民建,曾任民建中央常委、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副主委,第九至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9年11月7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九次常委会议对人民政协成立70年来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进行表彰,我在2003年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案》从14万件提案中脱颖而出,最终入选。我在昆明理工大学的家中接到民建武汉市委会发出的这个消息,当时有些意外,又有些激动。
一
这个提案的提出主要基于自己的专业研究。我的专业是环境保护法,包括国际环境法。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向世界各国推荐可持续发展战略,其中一项重要建议就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我国积极参与了此次大会。1994年,我国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走上转变发展方式的道路。
在研究国际环境法的过程中,我接触到这些先进思想和信息。我认为有必要通过全国政协这个重要的参政议政渠道呼吁各级政府和企业界改进决策方式,在决策时综合考虑环境与发展两个方面,因而在那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了这个提案。提案建议,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重大立法、政策和计划等宏观决策中,综合考虑环境与发展问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现在回想起来,它能得到表彰可能有两个原因:
一是契合“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时代主题。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这些大计、方略和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我们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二是提出于2003年,有一定的前瞻性。当时国家有关部门认识到,受条块分割问题的长期影响,我国环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单打一”和执法不力的情况,制约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逐步建立环境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2003年初,国务院印发《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提出综合采取行政、经济、科技、法律等手段,切实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这个提案的提出,恰逢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这个时间点。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必须将有关经济发展的决策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是一个比较早地提出这个重大问题的提案。
二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我在武汉工作期间,曾有幸参与宪法修订以及建设光谷等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事件,这些都锻炼了我的参政议政素养,可能也是获奖提案背后的付出和历练。
1997年10月,民建中央副主席李崇淮在武汉市政协常委会一次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的会议上建议:一、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写进宪法;二、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宪法中肯定下来;三、宪法中写入“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他还提议在次年召开全国人大九届一次会议时进行修宪。
会后,他约请民建中央委员辜胜阻和我到他家中,共同研讨并进一步完善了修宪的想法。最后由我执笔、三人共同署名,形成建议书呈报民建中央,并建议民建中央转呈中共中央。民建中央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形成《关于依据中共十五大精神修改宪法的几点建议》,呈送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办公厅回函称此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已将《建议》转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请他们在修改宪法时参考采择。”
1998年初,李崇淮又请辜胜阻和我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再提修宪建议。辜胜阻和我共联合五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送交《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提案。同年8月,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正式回函答复:“将予以认真研究。”尔后,这三条建议被吸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给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这一史实被载入民建中央宣传部主编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简史》(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版)。
参与建设武汉光谷的决策也是我感到荣幸的一件事。当时,全国政协委员(也是武汉市政协委员)、中原电子集团公司高工许其贞先生率先提出借鉴国际先进做法,在武汉大力发展光电子产业。他建议扩大国家级东湖开发区规划和建设中的光电子产业科技工业园规划,建设一个类似于美国“硅谷”,集科学研究、产业开发、规模生产和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光电子研发和生产中心,简称“中国光谷”。
在全国政协和武汉市政协开会期间,许先生约我作为提案人附议此案。我钦佩许先生的远见卓识,欣然答应。此案得到信息产业部及武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落实,“中国光谷”建设被迅速列为武汉市重点建设项目。几年之后,这个“光谷”出现在武汉,成为科研和产业的一颗明珠。记得武汉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曾经为这个提案的提出和落实举行过表彰大会。我作为提案人之一,也上台领了奖。
有影响力重要提案 1949—2019
多年来,我努力履行一名民主党派成员、政协委员和参事的政治职责,结合法学专长,每年都向全国政协和市参事室等部门提交参政议政意见和建议。我们很多会员有参政议政的热情,经常有会员问我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职建言?我觉得,首先要像李崇淮、肖国金、石怡雯、江海清、华楚珩先生那样,有一种深沉的爱国情怀;其次是善于观察、研究和思考;再次是发挥个人的专业特长。有这三条,定能在参政议政之路上行稳致远。
三
1987年我留美回国后,曾向武汉大学法律系党总支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总支安排我进武汉大学党校学习。学习期间,中共武汉大学党委书记任心廉指示党委统战部和法律系党总支,将我留在党外培养,充实武汉大学民主党派的力量。于是,我于1988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多年以来,在民建武汉大学支部这个温暖的集体里,在很多老一辈民主人士,如著名经济学家叶乔、李崇淮先生,著名物理学家、我国电离层研究的开创者梁百先先生,著名法学家姚梅镇先生的示范和影响下,在武汉大学党委统战部的关心下,我逐步成长起来。
我曾经担任民建武汉大学支部主委,民建武汉市委副主委,民建中央第七至十届中央委员和民建中央第八、九届中央常委。我很荣幸多年得到民建武汉市委原主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李崇淮先生的谆谆教诲和提携,在我非常尊崇的民建武汉市委老主委肖国金、辜胜阻、华楚珩先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当时的民建武汉市委团结、和谐、富有活力,做了许多工作。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市委会每年都看望和关怀老工商业者会员,给他们送上组织的温暖。当我们登门看望时,他们很激动,我也很感动,很受教育。
培养和输送参政议政人才,也是市委会十分重视的一项工作。此外,为配合当时中共武汉市委的中心工作,民建武汉市委在指导各区委会和工委会的工作方面也花费大量精力,取得很好的成绩,获得广大会员的好评。当时,市委会机关是老中青三结合,三个年龄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主委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工作开展得有序而高效。本人也曾于1997、2016年两度获得“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优秀会员”称号。那段时光,令我难忘!
四
因为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大学我报考的是外语系,但因种种原因,最后被录取到中文系。大学毕业时,武汉大学正着手恢复法律系的工作。因为从小十分敬佩武汉大学法律系的几位老先生,我便报考了武汉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并在研究生毕业时抓住去华盛顿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的机会,我也因此成为那个年代较早出国读书的中国留学生。
那时候,国际上掀起一轮环境保护的热潮,我的论文就是关于国际海洋法中海洋公约问题的研究。在美国,我一边帮助导师把《大清律例》翻译成现代汉语,一边潜心钻研美国的环境法,从此开始了我的环境法追求之路。1987年回到武汉大学任教之后,我比较注意开展环境法方面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1992年,我作为外事秘书,协助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办规模很大的环境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那次活动中,我结识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一批环境法专家,并从此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03年调到上海交通大学之后,我作为中方协调人协助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在上海交通大学成立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环境法学院。当时有100多个国家的环境法学者来到上海参加这个盛会。这个新的国际学术机构从那时起一直运转至今。出于对我专业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认可,2014年我被该机构的第六届“环境法资深学者奖”评选为“环境法资深学者”。这是环境法专业在国际上的最高荣誉,也是我国乃至亚洲地区环境法学者第一次获得这个奖项。
在研究方面,我在美国环境法、国际环境法和环境法原理方面都有所建树。受环境保护部的委托,我主持了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研究项目,向环保部和全国人大提出关于修订该法的思路和新法文本,得到有关部门采纳。我们的很多思路和具体建议,反映在2014年修订的《环保法》中。
现在我年事已高,目前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工作上。自从参加2014年《环保法》的修订研究工作以来,我在环境法原理方面有所领悟,开发出一个“中国环境治理概念模型”。我现在主要围绕这个模型做些理论研究,希望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把这个模型所表达的原理阐述清楚。
我希望民建武汉市委的工作继承发扬开创者华煜卿先生,以及李崇淮先生等老一辈会员的精神和传统,与党同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紧密结合武汉市实际,为国家和省市的发展贡献更多良策,同时把民建基层组织办得更加温馨和富有活力。
(来源:武汉文史资料 202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