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这是党在新形势下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民营经济人士提供了根本遵循!
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对我们民营经济工作者、参与者、领导者都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作为一位民营企业家,感到《意见》中倡导民营经济人士争做“四个典范”,具有极强的引领性、针对性和实操性。
意见中对“四个典范”是这样表述的:
“强化价值观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家国情怀,以产业报国、实业强国为己任,脚踏实地干事,谦虚低调做人。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倡导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人士法治修养和道德水准。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倡导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坚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精准扶贫和公益慈善事业,克服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
这段话,从做人、做事,到人生理想和价值追求等方面,对民营经济人士提出了要求,做出了规范。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民营经济人士,一要做爱国敬业的典范,这是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底色要求;二要做守法经营的典范,这是对民营经济人士的职业要求;三要做创业创新的典范,这是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时代要求;四要做回报社会的典范,这是对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要求。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人士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在我们走向民族复兴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将以《意见》为指引,更加自觉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奋发努力,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回报时代,回报社会!
(作者为民建武汉市洪山区工委东湖支部主委、洪山区政协常委、武汉天和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