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勇
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国家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
作为一名民建会员、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通过对习总书记讲话的学习,深刻认识到自己应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肩负起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的职责。我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充分利用民建的优势,深入基层,为立良法积极建言献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立良法,根本要求是立法应围绕群众最关切、最现实的要害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切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是立良法的基础。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以经济界人士为主的参政党。作为民建会员,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要深入基层,倾听他们的呼声,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为立良法积极建言献策。
二、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为法律的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宣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2016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部署。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更应积极投身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中来。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多渠道、多领域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搭建好宣传平台,借势发力,形成宣传效应。作为民建会员,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参与到法制宣传的工作中来,为法律的普及贡献自己的力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奋力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民建武汉市硚口区开发区支部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