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剑
我是一名民建会员,同时也是一名律师。作为一名具有民主党派身份的法律工作者,我有着自己的民建梦,也一直行走在逐梦的路上。
初识民建。早在2012年,那时的我,便开始思考如何走过这漫漫人生路,也想着能为社会做点什么。和其他很多会员不同,我加入民建绝非偶然,而是在比较之后作出的慎重抉择。一方面,我深入了解了民建发展史、民建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历史,瞻仰了众多民建领导人诸如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成思危等创立和捍卫新中国的光辉业绩,不禁为民建爱国、民主、建设、团结、创新、奉献的价值理念所震撼;另一方面,我了解到民建会员的身份一般是经济界、工商界人士,而我所从事的法律工作是倾向于服务业的商业活动,二者是相契合的。基于此,我坚信自己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且在加入民建之初,我就确立了自己的民建梦——提升自我,奉献社会,为民主与法治事业而奋斗。
回首峥嵘岁月,七十年来,沧桑巨变,可以说民建的发展史就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挽狂澜而不倒,扶大厦之将倾,中华民族终于走出危亡的困境,其中民主党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正如陈昌智主席讲话中所提到,“民建作为中国历史舞台上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与经济界紧密联系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每每读到民建先烈的光荣事迹,我都忍不住热血沸腾,一方面不禁感叹自身与民建先贤的巨大差距,另一方面更急切地期望着发挥个人专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明镜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也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言,“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依然漫长。光辉的历史铭刻着铁一般的事实,各民主党派乃至全国各族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富裕、民族振兴、国家富强。
时光荏苒,我已年近不惑,但心中的梦想之火从未熄灭。入会至今,我也一直践行着自己的诺言,以法律人的本职做着民建人应该做的事。首先,提升自我是奉献自我的前提,一切理想的实现都应当凭借自身过硬的本领。在从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在既有领域不断深耕,同时也努力开拓着新的业务,寻求着梦想与自身能力的结合点,将自己的一技之长作为服务他人的根本依托;其次,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关注民生大事,是助力社会发展的一大方式。多年来我积极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每年都会前往法院、检察院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深入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调研,为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司法局、工商联、纪委等工作部门一道,调研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建言献策;还曾经就武汉基督教救世堂修缮事宜提出议案。一直以来,我尤其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我联合了众多热心公益的共产党员律师、其他民主党派律师,成立“同心·律师服务团”,致力于为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先后为数十家中小企业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效维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今天,我可以挺起胸膛骄傲地说,我践行了民建的价值理念,追逐着自己的民建梦,为成为一名合格的民建人而一直努力着!
我深知,个人能力极其有限,自己的努力也不过沧海一粟,但我会时刻牢记民建人的光荣使命,履行民建会员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社会。我也坚信,只要我们紧紧围绕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一心,携手同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实现!我的民建梦也一定能实现!
(作者系民建武汉市硚口区综合支部主委)
民建硚口区委会综合二支部主委 姚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