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 静
作为民建武汉市社会法制委员会的一名委员,我于8月参加了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的调研活动,收获颇丰。此次活动主要是为2015年“关注未成年犯教育 推动未成年犯纳入义务教育”课题而进行的专题调研,由民建武汉市社会法制专委会主任李春生组织,同时邀请了民建武汉市帮教基地——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蒋建军等参加。吉林、黑龙江两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未成年犯义务教育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市民建的调研活动,感到非常的激动。
8月4日傍晚,我们抵达了吉林长春,与武汉的炎热不同,盛夏天气下的长春非常凉爽。按照调研安排,我们在第二天早上来到了吉林省未成年管教所,还未进门我就发现在管教所的大门上挂着一块牌子----亚新学校。这一定是专门为未成年犯设立的特殊学校,看来吉林省在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领域确实做了许多工作。
进入管教所后我们首先参加了专题座谈会,该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国军,党委副书记、政委石强等7名所领导参与座谈。李国军详细介绍了管教所在未成年教育方面的具体情况,湖北省未管所蒋建军副所长则介绍了湖北在未成年犯教育方面的经验。通过交流我明白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教育的重要性,这些未成年犯多数都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在服刑期间如果不能较好地实施义务教育,使他们学好文化、学好技术,刑满后必将难以适应社会生活,不利于未成年犯回归社会。
蒋所长同时介绍了李春生主任以民建武汉市委设立的“民建慈善关爱基金”为平台,在湖北省未管所持续6年开展火凤计划对未成年犯进行了职业培训和生活帮扶的情况。李春生主任也介绍了民主建国会的基本情况以及武汉市民建在未成年犯帮教方面的活动,并赠送了《武汉民讯》、《武汉民建60年》及社会服务品牌工程宣传册等资料。
随后在吉林未管所负责人陪同下,我们进入到监狱内参观。在准备参观时发现无论领导还是普通访客都必须接受安检才能入内,手机、食品等都不可携带入内,让我这个很少涉足监狱的人充分感受到了监狱管理的严谨。在吉林未管所的教学楼里设有12间标准化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综合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及可容纳500人的多功能厅等教学场地。并有车床等多种机械设备,用于未成年犯的职业技能培训。总体上可以看出吉林省未管所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十分重视,资金投入较大,硬件设施十分齐全,也配备了相应的警察教师,并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
结束长春之行后, 8月6日我们来到了黑龙江未成年犯管教所,与吉林未成年犯管教所相比,其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哈尔滨已经比较接近俄罗斯,市区建筑风格也到处可以看到俄罗斯风情,对于久居武汉的我而言十分的新鲜。非常巧的是河南未成年犯管教所梁副监狱长等也于同日抵达,于是我们与黑龙江、河南、湖北三个所的领导一起就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大家分别交流了自己在未成年犯教育领域的经验和问题。
在来东北调研之前我也查阅了许多关于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信息资料,但当来到两地的未管所进行实地了解,听一线工作人员介绍具体情况时才真正懂得了为什么说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无论在吉林还是黑龙江,调研中我都明显感受到未管所的领导和干警们对这些未成年犯的未来是真切关心,对于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教育也都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大家都认为,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义务教育规划,不仅体现了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也能够更好地预防、减少未成年犯重新犯罪,是一项关系到未成年犯生存发展、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系统工程。但是通过交流也发现各地都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例如教育资金短缺、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管理与社会脱节等。比较突出的问题则是未成年犯的学籍管理和特殊学校的教育代码问题。有些未成年犯是外地户籍,学籍转接十分困难,甚至有些未成年犯连户籍都没有,学籍问题就更不好解决。未管所中成立的特殊学校虽然是政府批准设立的,但是缺乏教育部分配的教育ID代码,而没有代码则特殊学校的学习经历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对未成年犯今后的升学就业十分不利。这些问题仅靠未管所自身往往难以解决,他们也希望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能够共同介入,完善未成年犯的教育。
听到大家交流的经验和问题,我深深感觉到自己作为民主党派的一员责任重大,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党派组织的各项活动。未成年犯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政府及未管所为此都做出了很多努力,我们民主党派更应该利用自己的力量建言献策,为未成年犯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为未成年犯融入社会、为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