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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统计难题 推进依法统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学习体会
2014-12-15 1894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邢江玲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全部实践和理论的主题,也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主题。习主席对这个问题讲得很深刻、很精辟、很有针对性,为新形势下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提供了科学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根本属性和中国未来发展的根本方向。

  去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党外人士提出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思想认识,强调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充分展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坚信和支持,体现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大好局势。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政府统计部门来说,依法依规统计,客观反映经济活动成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我作为一名民建会员和政府部门的基层统计人员,如何参政议政、双岗建功,是我思考的问题,下面就结合本职工作谈谈一点体会。

  当前国家统计还存在一些问题:

  社会各界对统计认知度较低。社会经济越发展,人们对统计数据越关注,随之而来的各种批评声也不绝于耳:什么统计加估计、统计数据可简单的加加减减、目标有多高,统计数据就可有多高、有的认为居民可支配收入没有那么高、同一个指标地方汇总数大于国家公布数据等等,责问声、甚至讥讽声从未间断。(中央与各省GDP统计差异:分级核算、基础资料不同、存在重复统计、外部因素的影响)

  调查对象对统计配合程度较低。与企业建立统计报表关系难。部分企业对统计制度置之不理,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提供相关材料。很多时候是依靠个人关系,或者其他部门的业务关系来取得相关资料,并建立报表关系。部分在统企业统计工作随意性很大,无专职统计人员,且负责上报数据的人员流动频繁,工作无交接,导致数据前后衔接不上或后续报表无人填报等问题。有的住户被国家确定为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样本,虽经多次上门做工作,仍拒绝记账。

  统计部门对统计执法力度较弱。对符合国家条件,但不愿意与统计部门建立统计报表关系的单位缺乏硬约束;受地区排位或目标考核影响,在审核单位上报统计数据时担心任务完成困难,把关不严;对拒报统计数据或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人,除不厌其烦上门做工作外,几乎未进行处罚;每年全国执行统计法,加大处罚力度的案例也是屈指可数,缺乏威慑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转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着力使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的层面深入到法制精神的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做依法统计的宣传员。作为国家统计人要明辩局势,加快推进依法统计建设的步伐。统计人员要有对法治的真诚态度,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统计的理念,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开展统计工作。要向党政机关、政府部门讲解国家统计法规,让统计知识进党校课堂,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晓统计数据生产的过程、统计结果产生的依据,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贯彻落实。同时要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辟统计数据解读专栏,建立统计问题答疑平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统计工作,让公众认知统计并监督统计数据质量, 让各界人士都关注统计,让经营者明确其义务所在,让党政机关领导及干部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认识,支持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做依法统计的饯行者。作为政府机关的统计人员应当首先熟读和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含义,特别是对统计法中有关政府统计人员的责任规范更应当高度重视。如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如果统计人员因为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得到处分,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名工作人员个人的损失,直接损害的则是政府统计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地位。我们一定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统计法的学习和理解,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把遵纪守法作为一种自觉,要让坚持统计职业操守成为一种自然,铸就防治统计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

  做依法统计的捍卫者。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由来已久,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严重的问题。为此,今年我局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假情况、假数字、假业绩、假招商的行为。我们以往工作存在的重宣传教育、轻执法处罚现象有所改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两起,惩戒功能得到发挥。今后对于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不正之风,我们不仅要敢于发声,更要拿起法律利器,勇于宣战,要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曝光机制,形成震慑,使一切弄虚作假者为其违法违纪行为真正负起责任,真正付出代价,努力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民建武汉市武昌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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