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是一个以经济界人士为主的党派,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民建武汉市委一直以来组织广大会员通过各类社会服务活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党分忧,为民解困,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回首以前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我们发觉,尽管市委会组织会员或会员以个人身份做了一些事情,钱也捐了不少,但处处开花的结果是会员负担重,力量分散,社会影响面较窄,效果不明显。为把市民建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做出品牌和特色,市委会制订了“三个一”的总体思路,既:抓住一个主题,设立一个基金,建立一个基地。抓住一个主题,就是以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要求为出发点,配合市委统战部的“温暖工程”,对生活贫困的农民或其他弱势群体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项打工的技能。设立一个基金,就是“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建立一个基地,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要确定一个固定的地方,并将这个地方作为配合市委统战部“温暖工程”的基地,同时也是对今后新会员的一个思想教育基地。现就“三个一”工程中的有关问题做一些解释。
什么是“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由民建武汉市委设立的非法人性质的社会公益基金,以作为市民建开展日常接收民建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的善心平台。
为什么要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市民建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是为了有利于各项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民建会员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积极性,保障民建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用于社会慈善救助活动,并使我会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规范、系统、集中、长久地开展下去。
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宗旨是什么?
我们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宗旨就是贯彻民建中央提出的“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民建的组织优势,积极引导广大民建会员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各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为发展职业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党和政府的压力,增强民建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组织凝聚力,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
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任务是什么?
设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一方面是动员和组织市民建广大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资金,为发展民建公益性社会慈善援助服务活动,为广大民建会员回报社会搭建慈善平台;另一方面是引导、教育、帮助广大民建会员贯彻民建中央发展民建公益性社会慈善援助服务活动的有关精神,使其成为市民建会员的思想教育基地。
市民建为“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启动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基金设立之前,市委会曾多次与省、市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联系,上门咨询设立慈善基金的各项规定及其募集、管理和使用办法,并在部分企业家会员中进行了宣传、发动,会员们反映积极。
市民建何时设立的“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民建武汉市委与市慈善会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副主委李海波代表民建武汉市委,副秘书长曾进代表武汉市慈善会,于2007年5月24日正式签署了《“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正式设立。
如何规范“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运作?
为规范“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运作,保证慈善捐款的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武汉市慈善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民建与武汉市慈善会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并按照《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会的性质、特点,制定了《“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章程》。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募集原则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慈善资金的募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并坚持广大民建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慈善救助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的原则。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募集方式有哪些?
除日常募集捐款之外,市民建将根据公益性社会慈善救助服务活动的需要适时组织广大民建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慈善救助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举办慈善募捐活动,为“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筹集善款、善物。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捐赠途径有哪些?
⑴、邮局汇款方式
汇款地址:武汉市高雄路105号11楼
收款人:武汉市慈善会
邮编:430015
(注明: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⑵、银行汇款方式
户名:武汉市慈善会
帐号:421860158018001880636
行号:860158
开户行:交行营业部
(注明: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⑶、直接上门捐赠方式
地址:武汉市高雄路105号11楼
(注明: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优惠措施有哪些?
税收优惠是国家鼓励慈善活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第24、25、26、27条中明确指出,公司、企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此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捐赠超过上述比例,则超出部分仍需交纳所得税。因此,参与“民建慈善关爱基金”捐赠的广大民建会员只要在捐款后,持由武汉市慈善会开具的“湖北省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即可享受企业、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日常使用“民建慈善关爱基金”遵循什么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武汉市慈善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市民建召开全体捐款人大会,在超过半数的到会捐款人通过后,报市民建主委会议研究,确定受资助的对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私分和挪用“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如何加强“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日常管理?
首先,市民建已选派三人,与市慈善会选派的两人共同组成了“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监事会,负责管理、监督全部善款的使用情况。其次,“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日常管理将由武汉市慈善会按照其资金管理办法和与市民建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每半年向市民建提供一次“民建慈善关爱基金”财务报表,便于市民建定时向民建会员、会友和热心民建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公示捐款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市民建会员的监督。再次,考虑到基金的管理成本,市民建同意市慈善会可在“民建慈善关爱基金”所筹得的每一笔善款中先扣除5%作为其日常管理的成本支出费用。民建武汉市委将不从“民建慈善关爱基金”中提取任何成本及其它费用。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为加强“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日常管理,市民建与市慈善会共同组成了“民建慈善关爱基金” 监事会。其成员有:民建武汉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李海波,民建武汉市企业家工作委员会主任董玉霞,民建武汉市委员会社会服务部负责人刘云霞,武汉市慈善会常务副秘书长曾进,武汉市慈善会宣传部主任刘静。
近期“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在多方考察调研,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后,市委会决定自今年起,“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主要任务就是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尤其是针对农村可转移劳动力这一特殊群体的职业教育做些定点帮扶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
为什么将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近期“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主要任务?
发展职业教育是振兴经济、增强国力的重要战略。民建创始人黄炎培先生在解放前就创立了中华职教总社,开展职业教育,培养技能人才,以达到实业救国的目的。在我国当前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大环境下,需要大量的专业技能人才,国务院为此于2005年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民建中央积极响应,在成思危主席的倡导下,成立了中国职业教育中心,各省、市民建组织也相继以各种方式为职业教育发展献计出力。民建武汉市委十分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于2005年对我市的职业教育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市政协。2006年5月,“中国职业教育发展论坛”在武汉隆重举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会决定充分发挥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开展职业教育援助活动。
市民建扶助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市民建开展扶助职业教育是我会举全市民建会员力量,开展公益性社会慈善服务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培训一个农民工,就是在帮助一个贫困家庭脱贫,这是为他们、为社会真正做的一点实事,是爱心工程、民心工程、温暖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工素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是民建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为党解忧、为民解困的具体体现;是增强组织凝聚力,外塑民建组织良好形象的重要工程。
市民建为发展职业教育做了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自2005年开展职业教育专题调研以来,市委会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及时收集整理中央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精神,了解其它省市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走访市教育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各区职业教育中心,调研、了解本市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组织企业家会员到外地考察,学习当地民建组织开展活动的先进经验;在汇总全国、其它省市及本市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后,我会逐步形成了开展职业教育援助活动的初步设想;其间多次向市委统战部等部门汇报我会准备扶助职业教育的情况,积极寻求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市民建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家专委会全体(扩大)会议,走访骨干会员,在省六代会期间还召集与会的企业家会员代表宣传扶助职业教育“温暖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现实意义。在得到统战部、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民建会员的广泛认同后,市委会决定将职业教育作为市民建2007年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随后,市民建制订了开展扶助职业教育“温暖工程”的初步设想、活动方案、实施步骤等。以上各项准备工作,每次至少都有一到两名副主委参加,邹国林主委也在百忙之中多次抽出时间参加活动,这充分体现了市委会领导对扶助职业教育活动的高度重视。
市民建为什么将黄陂职业教育中心作为定点帮扶职业教育的基地?
通过前期调研,我们了解到,武汉市黄陂区无论是人口数量、农民工数量、贫困人口数量等多项指标均列我市前列,黄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今年通过整合该区目前的几所职业学校,决定投资改造区职业教育中心,以彻底解决办学规模问题,目前修缮一新的职教中心即将竣工,除完成规定的全日制招生计划以外,还已具备了对农民工短期培训的办学条件和住宿条件。市民建针对贫困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援助计划受到黄陂区委、区政府及区职业教育中心的积极响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市民建的援助活动。经多次协商、沟通,并得到市委统战部的支持后,我会决定在黄陂职业教育中心设立民建扶助职业教育“温暖工程”基地。
市民建扶助职业教育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市委会将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初步决定采取如下具体方式:
(1)在黄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拟采取办短期培训班的形式培训农民工生产生活技能。
(2)与相关企业家会员达成需求协议,职教中心可根据需求定向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为农民解决就业。
(3)不定期邀请相关企业家会员讲解学员所需的技术、技能或创业经历、成功经验,以激励学员奋发向上的精神。
(4)由企业家为学员提供实习基地,学员毕业后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尽量安排就业岗位。
(5) 适时组织会员为援助基地提供免费的法律、医疗、教育、文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市民建由哪个部门具体承办“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和扶助职业教育的工作?
“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和扶助职业教育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在市民建专职副主委李海波的领导下,在秘书长周新斌的统一协调下,由社会服务部承办日常的具体工作。市民建社会服务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江岸区惠济路15号长航大酒店6楼 邮政编码:430014
办公电话:82814593(直拨) 82835926——8812(转接)
传真电话:82835926——8813
负责人:钟颖新 电子邮箱:t1970ong@yahoo.com.cn
市民建如何将公益性社会慈善服务活动引向深入?
下一步,市委会将继续加强在全体市民建会员中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扶助职业教育的目标和定位,细致持久地推动“民建慈善关爱基金”和扶助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深入发掘它们的社会价值。同时,我们要求各区(工)委会、市直支部认真、及时、准确传达市委会《关于成立“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的通知》(武建[2007]15号)的文件精神,引导、发动会员积极参与市民建的公益性社会慈善服务活动。我们希望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支部主任、企业家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到扶助职业教育的“温暖工程”中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慈善义务,把民建的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