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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在全国市地以上新任统战部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4-03-24 5109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2012年4月16日)

杜 青 林

同志们:

  全国市地以上新任统战部长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首先,我代表中央统战部,向参加学习的同志们表示欢迎和问候!

  去年以来,随着各级党委相继换届,一大批新同志走上统战部长岗位。为了帮助大家提升统战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中央统战部决定对全国300多位市地以上新任统战部长分批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学习领会“同心”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要求,系统掌握统一战线基本理论政策,深入研讨统战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还要广泛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热点问题。通过培训,真正使大家理论水平有新进步,政策水平有新收获,工作水平有新提高。

  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大家平时工作都很繁忙,集中8天时间进行这样一次培训,实在难得。中央统战部对这次培训班高度重视,从课程设置到授课方式,从师资力量到教学服务,都作了精心谋划和准备。希望大家倍加珍惜这次培训机会,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心无旁骛全程参与学习;切实用心研讨思考,真正领悟统战理论政策的核心和精髓;加强工作交流,既增进彼此友谊,又互相启迪借鉴,共同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当前,统一战线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4号文件精神。借此机会,我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深入把握《意见》颁发的实践背景和现实依据

  《意见》的颁发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统战工作实际,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一)《意见》颁发是中央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必然结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十七大以来,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召开和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80多次,其中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17次。每年年初,中央都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共商国是、畅叙友情。特别是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连续3年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2010年,中央印发了《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科学回答了加强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培养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今年政治局第一次常委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研究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问题,2月专门下发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4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理论政策、作出重要决策。在中央的重视和支持下,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领域不断拓宽,使用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党外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充分发挥了在国家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独特优势。由此可见,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强大的动力保障。

  (二)《意见》颁发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客观要求。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事关当代中国的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一致性与多样性、同与异的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相互交织,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面临许多重大课题,迫切需要把不同党派、团体、民族、阶层等各个方面社会成员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进一步激发动力、增添活力、形成合力,从而共同奋斗、共克时艰、共担风险。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团结凝聚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桥梁和纽带,在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从中可以看出,《意见》遵循党的执政规律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积极回应了时代发展的实践要求。

  (三)《意见》颁发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机制不健全,联谊交友不够深入。有些党外代表人士政治磨练不够、实践锻炼不充分、代表性不够强。有些地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总量相对不足、政治参与能力有待提升,如此等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着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充分发挥,有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彰显,不利于统一战线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4号文件正是应对现实需要而出台的。

  (四)《意见》颁发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实践和理论探索的逻辑成果。4号文件的制定下发,意义非同寻常,形成也极为不易,集中体现了近年来实践创新、制度完善、理论探索的有益成果,凝结着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智慧和汗水。中央统战部从2010年就广泛开展调研,组成7个调研组,先后赴29个省区市,召开130多场座谈会,形成40个调研报告,并在上海召开交流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化对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的探索,研究和把握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主要原则和关键环节。随后又围绕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时代特点和成长路径等开展了27个重大课题研究,深入研讨、集中攻关,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理论观点,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调研总报告》。胡锦涛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用好调研成果,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贾庆林、习近平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代中央草拟了文件初稿并经过20多次精心修改,形成文件送审稿。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后,我们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又作了3次修改,经中央审定以4号文件下发。应该说,《意见》的颁发积淀着多年来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凝聚着理论研究的创新性成果,达到了新时期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思想的新境界。

  因此我们要认识到,《意见》的颁发,是我们党谋划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是高瞻远瞩、立意深远的科学部署,是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的战略选择。

  二、充分认识《意见》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贾庆林同志在2月24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指出,《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制定的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在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充分体现了对《意见》历史贡献和现实意义的科学把握,为我们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供了有力指导。我们要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立足统一战线长远发展,深刻领会《意见》具有的“里程碑”、“纲领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观能动性和高度自觉性。

  (一)《意见》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完善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党外代表人士,最直接展示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成果,是与我们党团结合作的重要主体;最生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规定,全方位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最充分彰显了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色,其数量结构、能力素质关系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持续发展和效能提升。《意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高度,强调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必将有利于推进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进一步增强道路自觉和制度自信。

  (二)《意见》有力彰显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统战工作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是特殊的群众工作,具有覆盖面广、包容度大、辐射力强的特点。他们直接生活在群众中,广泛分布在各领域,有利于了解民情;他们渠道通畅,既能够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又能够进行利益表达,有利于反映民意;他们在所联系群众中具有影响力,能够增进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凝聚民心;他们身份特殊、地位超脱,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疑释惑、协调关系,有利于化解民忧。《意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科学谋划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将进一步发挥其独特作用,团结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与党同心、为民尽责,进一步拓展我们党的执政优势,巩固执政地位。

  (三)《意见》深刻揭示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根基所在。从革命战争年代的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大法宝”之一,到新世纪新阶段的“三个重要法宝”,统一战线最大的优势在于人,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通过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凝聚各方面积极力量,为完成中心任务提供强大支持;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通过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成员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通过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辐射影响作用,增进海内外同胞大团结,为完成共同理想不懈奋斗。《意见》围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突出强调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必将更加广泛地凝聚力量,更加有效地配置力量,更加彰显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法宝作用。

  (四)《意见》鲜明指出了加强统一战线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的着力方向。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是统一战线最经常、最大量、最普遍的关系。培养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对于搞好合作共事、巩固政治联盟具有战略意义。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发生深刻变动,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更加需要引导他们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需要依靠他们积极发挥作用,增进统一战线“五大关系”长期和谐;更加需要各领域优秀党外代表人士不断涌现,确保统一战线优良传统薪火相传。《意见》对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必将推进培养一支与我们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经得起考验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进一步筑牢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根基。

  三、认真领会《意见》所蕴含和体现的基本精神

  《意见》着眼巩固壮大统一战线、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了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充分体现中央关于干部和人才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贯穿了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用为本等科学理念;集中展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新成果新进展,吸收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综合评价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注重解决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指导性强的政策和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巩固壮大统一战线提供了根本指导。

  (一)领会《意见》精神,基点是充分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作为我国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石,符合我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中展示了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其鲜明特点和优势,就在于通过制度安排,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广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随着形势的变化,我们需要以战略的思维、世界的眼光、历史的视角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党外代表人士是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作、参与、协商的重要力量,缺乏党外代表人士,多党合作就成为空中楼阁,失去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多党合作制度效能的发挥和彰显,既需要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领导推动,也需要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多党合作制度是党和国家的长期战略方针,目前,多党合作制度功能既要横向拓展,充实合作内涵,又要纵向延伸,丰富实现形式,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党外代表人士,确保多党合作制度的持续发展。中央制定下发《意见》,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使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优势得到更好的体现。总量适度增长、结构逐步优化,为的是完善政治制度的主体架构,彰显制度原则的鲜明特质;素质不断增强、作用更加突出,为的是强化政治制度的整体功能,提升制度运行的实践效应;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的是落实政治制度的规范要求,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要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更大优势、体现更大价值。

  (二)领会《意见》精神,核心是培养一支与我们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同心”思想,既是对统一战线本质规律的科学把握,也深刻揭示了党外代表人士鲜明的价值追求,指明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着力方向。“同心”思想孕育于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历程,升华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意见》通篇贯穿“同心”思想的政治理念、价值追求和根本要求,突出强调理想信念上的共识、道路方向上的一致、具体实践上的协力,体现在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基本标准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政治坚定是“同心”理念的本质特征,确保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正确方向;业绩突出是“同心”实践的集中反映,彰显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的实际成效;群众认同是“同心”要求的重要标准,需要密切联系和带动广大成员和群众来体现。要把“同心”思想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始终,推荐选拔时以“同心”为导向,教育培训时以“同心”为重点,作用发挥时以“同心”为目标,加强管理时以“同心”为标准,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始终与党同心、与人民同心。

  (三)领会《意见》精神,根本是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规律和工作规律。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推进事业更好发展。当前,党外代表人士成长的社会环境、实践基础和自身状况,既不同于老一辈党外代表人士,也不同于中共领导干部,既符合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他们一般是从专业性人才成长为政治性人才,经历崭露头角、纳入视野、锻炼提升、推荐使用、日趋成熟等阶段,需要在个人努力的同时加强组织培养,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内提升知名度、发挥影响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必须讲政治、讲大局、讲政策,原则上既坚持党管人才又充分发扬民主,理念上既以培养为重又以使用为本,标准上既不降格以求又不求全责备,方法上既严格要求又关心体贴,机制上既统筹协调又分工负责,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意见》按照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党外人士的特殊情况,阐述了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时代特点和成长路径,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这些内容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外代表人士成长和队伍建设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领会《意见》精神,重点是抓住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环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四个基本环节。这四个环节,契合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轨迹和成长阶段,是完善理论、创新政策的着力重点;涵盖队伍建设工作的各个步骤和整个过程,是推进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其中,发现是前提,是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培养是基础,是增强代表性的主要手段;使用是目的,是发现培养成效的检验标准;管理是保障,是确保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意见》把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作为主体、独立成章,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构成了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体系。要针对四个环节不同的特点,把握具体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重点,发现环节注重及早纳入、广泛覆盖,培养环节强化理论培训、实践锻炼,使用环节坚持以用为本、人岗相适,管理环节突出履职考核、健全机制,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环环紧扣、稳步发展。

  (五)领会《意见》精神,关键是掌握联谊交友的工作方法。联谊交友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统一战线的优良传统。通过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与他们做到思想见面、互相交心,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困难疑惑,寓教育引导于沟通交流之中,使党外人士接受党的正确主张、自觉与党同心奋斗。《意见》着眼巩固党与党外人士的联盟,专门把联谊交友作为一个重要部分,明确了联谊交友的对象重点、基本原则和制度保障,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内容更加全面、方法更加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都与联谊交友密切相关,发现储备是确定对象、建立友谊的过程,教育培养是增进共识、深化友谊的过程,选拔使用是发挥作用、检验效果的过程,加强管理是促进成长、确保质量的过程。做好联谊交友工作,关键是要坚持平等相待,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使党外人士能坦诚相见讲真话,开诚布公讲实话,推心置腹讲心里话,做党的挚友诤友。

  四、深刻理解《意见》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理论创新

  《意见》深刻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发展的时代要求,遵循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规律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理论观点。

  (一)深化了对党外代表人士内涵和范围的认识。党外代表人士作为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概念,把握其深刻内涵和范围对象,是统一思想认识、明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举措的重要前提。《意见》首次提出,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反映了党外代表人士的性质;涵盖六个领域,界定了党外代表人士的范围;主要是国家机构、党派、团体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这一概念的清晰定位,既是对历史表述的继承,更是对实际工作的规范,既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理论发展奠定了逻辑基点,也为实践中准确识别党外代表人士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深化了对党外代表人士基本标准的认识。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既是区别于一般党外人士的本质特点,也是明确党外代表人士标准的根本依据。《意见》以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为着眼点,以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示范、团结和引领作用为出发点,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作为党外代表人士的三条基本标准。其中,政治性是根本,专业性是前提,群众性是基础,三者有机统一,是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境界、能力素质和价值追求的综合反映。这是第一次提出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标准,深刻揭示了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对于准确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科学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成长方向,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三)深化了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指导思想的认识。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科学谋划和整体布局,影响着统一战线的发展方向,也体现着统战工作的实际成效。《意见》首次提出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怎样建设这支队伍的根本问题,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学指导体系。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指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体现了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基本精神;强调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联谊交友的基础地位,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目标,体现了统一战线自身科学发展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强调加强理论培养、实践锻炼的途径,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环节及其工作要求,体现了对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和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要全面理解指导思想的基本依据和深刻内涵,并以此统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四)深化了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原则的认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事关党与党外人士联盟的巩固发展,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不同领域、多个方面,需要把握工作原则、坚持正确方向,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意见》提炼概括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七条工作原则,突出鲜明的工作导向,强调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进步性,注重政治教育;明确科学的工作路径,强调加强培养、注重使用、发挥作用;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法,强调处理好组织与个人、全面与重点、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这些原则既突出政治性又体现方法论,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了多层面的指导,有利于提高队伍建设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深化了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认识。目标任务是工作的着眼点,是解决问题的方向。针对当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意见》把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作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目标,并提出总量适度增长、结构逐步优化、素质不断增强、作用更加突出四个方面的具体任务。这一目标任务,既注重数量又注重结构,既讲人才使用又讲人才储备,既强调能力提高又强调作用发挥,彼此关联、构成整体,对于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具有重要的指向作用。

  五、准确掌握《意见》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完善与创新

  《意见》在坚持中央已有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着眼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需要,就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现、培养、使用、管理、联谊交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提出一系列政策要求,构建了科学完整的政策体系。

  (一)深刻理解拓宽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领域和渠道的政策要求。发现是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首要环节,是整个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意见》强调要广泛物色人才,拓展发现领域,抓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要源头,依托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辟新的社会阶层、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新领域,形成党内与党外、组织与个人、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推荐机制。要科学遴选人才,设置相应的评价指标和程序,分类开展综合评价,坚持政治标准,提高选人识才的客观性、全面性、准确性。要注重储备人才,着眼推荐使用的需要,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后备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突破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等界限,坚持五湖四海,实现人才选拔的宽领域、广覆盖。

  (二)深刻理解强化党外代表人士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政策要求。理论培训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素质,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意见》强调要突出政治培训的主要任务,强化理论教育、共识教育、传统教育,最大限度增进政治认同;突出党外代表人士的主体地位,坚持自觉、自主、自为,通过参政议政、考察调研、服务社会等活动,激发理论学习的内生动力;突出社会主义学院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正规化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不断完善以基础理论、政治思想、统战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布局。实践锻炼是干部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弥补党外代表人士行政领导岗位历练不够、管理领导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意见》强调要推动各种实践锻炼形式制度化、规范化,主要是加强任职挂职锻炼,选派党外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条件比较艰苦地区等挂职或任职;加强轮岗交流锻炼,推进党外干部上下、横向,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加强实践基地锻炼,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推荐更多的党外代表人士到实践基地锻炼。我们要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推进按需培训,把理论学习与考察调研、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相结合,把课堂学习与网上在线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理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推动把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总体安排,规范实践锻炼的主要形式、工作程序、保障措施,有序扩大实践锻炼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三)深刻理解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力度的政策要求。安排使用是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是检验队伍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意见》既坚持中央已有方针政策,又根据新的形势任务提出一些新的政策举措。明确了安排使用的主要领域,强调要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6个方面进行安排;明确了安排使用的比例数量,强调“数量要有增加”或“逐步提高”,有关方面安排“要达到中央要求的比例”等;明确了安排使用的重点部门,强调要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加强配备,加大正职安排力度;明确了安排使用的工作保障,强调换届时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应交流选配或留出空额,领导班子职数已满的应在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党外干部;明确了安排使用的工作机制,强调在党外干部中加大竞争性选拔,健全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机制,确保工作规范顺畅。同时,《意见》要求确保党外干部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强调在人大、政协中,支持党外代表人士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的行政管理指挥权、处理问题决定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正确处理党组与党外领导干部的关系,党组(党委)会议一般要邀请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我们要切实把握和用足用好这些政策规定,尤其重要的是确保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有为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合作共事水平。

  (四)深刻理解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的政策要求。加强管理,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运用,也是关心爱护党外人士的重要体现。《意见》突出强调政治管理,着重考察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突出强调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特点,探索运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定期考核、诫勉谈话等不同方式;突出强调协同管理,明确统战部门、组织部门、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和所属党派团体、同级人大和政协的职责,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加强管理。

  (五)深刻理解深化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政策要求。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强调,联谊交友的目标是广泛联系各界朋友,深交一批挚友诤友;要求是坚持原则性、注重平等性、体现包容性、保持连续性;主体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各级统战部门要建立健全联谊交友制度,强化统战干部的联谊交友意识和示范带头作用,切实为我们党结交一大批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的党外朋友。

  (六)深刻理解加强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领导的政策要求。加强党的领导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意见》明确各级党委要把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作为政治责任,提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强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战部门要牵头负责,提出决策建议,掌握有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要支持配合,民主党派、工商联、统战团体要积极作为。各级统战部门要主动争取、积极推动,努力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工作常态,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规划成为固定制度,纳入年度考核成为硬性指标,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形成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践发展

  中央《意见》下发、全国学习贯彻《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反响非常强烈,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各级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组织学习和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精神,19位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发表讲话、提出要求;各级统战部门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纷纷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着手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在《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地方在党外干部选拔使用特别是正职安排上取得重要突破,一些地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大幅增加。下一步,各级统战部门务必抓住机遇,务必吃透精神,务必用好政策,把握贯彻落实的核心内容,高层次谋划,全方位推动,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贯彻《意见》精神的总体要求是,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统一战线巩固壮大的新形势,结合党外代表人士的新特点,牢牢把握增强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这个基本要求,始终围绕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工作目标,着力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两大途径,紧紧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环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统一战线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争取党委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意见。落实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根本靠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当务之急是协助制定好实施意见。要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本地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制定出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富有地方特色的实施意见。要突出政策刚性,把《意见》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的政策举措,力争在发现上有硬要求、培养上有硬举措、使用上有硬指标、管理上有硬招数。要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时限,加快工作节奏,省一级原则上要在今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市地一级也要列出时间表,抓紧谋划、抓紧安排。

  (二)用足用好政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着力推进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进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预先精心谋划准备,统筹考虑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和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党外人士安排。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党外干部安排数量逐步提高,明确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的适当比例,对有必要、有可能作出安排的部门进行梳理,提出重点配备的部门建议,推荐符合条件的合适人选,力争实现新的突破。加大正职安排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党外正职安排有新进展,还要注重在党外人才密集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配行政正职。

  (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以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为契机,推动建立健全组织部、统战部党外干部工作协调运作机制,形成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工作格局。在换届中要加强与人大、政协党组的沟通,建立健全工作规程,负责做好党外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协调做好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提名、民主协商、汇总报批等工作。

  (四)把握着力重点,切实提升培训质量。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配套文件相关内容,抓紧制定培训方案,针对“六支队伍”不同特点,突出以政治培训、能力培训、发现人才为目的,以高端人才和优秀干部为重点,充分体现指导性和操作性。要明确培训重点,每个领域、每个方面都确定一批重点班次,对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等,都要认真设计、严格把关。要注重培训效果,力争通过培训,积累一批人物数据、形成一些经验范式、构建一套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在深入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工夫,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研讨班、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的理论观点、工作部署和政策举措,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中央统战部近期将印发《意见》辅导读本,为学习好、贯彻好文件精神提供参考。要积极争取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意见》精神给予有力指导,谈认识、思路、举措和要求,中央统战部将及时编发简报。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动《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意见》精神的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视关心,宣传党外代表人士与我们党亲密合作的典型事迹,宣传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新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党委制定的政策举措,各级统战部门要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一项一项抓出成效。落实领导责任制,推动尽早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的目标考核。定期调研检查、开展联合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意见》贯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中央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走样、不缩水、不打折。

  统战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需要很高的艺术性、很浓的人情味。大家对统战理论和实践接触得越多,研究得越深,越会觉得统战工作的任务繁重,肩上的担子重要;越会觉得党把统战工作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相信大家会越来越热爱统战事业,努力做好统战工作。

  同志们,统一战线光荣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努力拼搏,锐意进取,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更大作为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最后,祝同志们在学习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收获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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