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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政协丨汇智聚力 共推武汉高质量发展 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
2023-03-13 574
来源:武汉政协、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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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18位市政协常委、委员作大会发言。此次“议政与建言”分为3期刊发。本期我们选取6位委员发言摘要予以刊发,请大家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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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市政协委员、东西湖区政协副主席 胡文学

一是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打造“科技+金融”差异化区域金融中心,以营造科技金融生态链为主线,构建满足科创企业不同生命周期资金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引导推动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精准匹配需求。二是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武汉,武汉碳清算机构即将设立为发展契机,积极推动武汉申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支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大力发展碳金融中介服务。三是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筹备数字产权评估交易中心,力争将武汉打造成“数字中国”建设的中部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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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郭安源

强化本地高校院所与头部生物医药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支持“四不像”机构的建设和民营研发型企业的发展,填补科研成果到产业转化的鸿沟;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区和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要素集聚功能,主动跟踪引进各地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持续支持其在武汉进行熟化转化、落地开花;争取生物医药新兴技术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推动新技术先行先试。

针对医药产业创新需求,积极引进和支持优质研发型企业,促进生产型企业与研发型企业互利共生。搭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生物医药企业。针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医疗器械及药品注册、临床批件申报等难点问题,组建专门团队,积极帮扶,提高申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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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市政协委员、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彩霞

一是着力“深加工”,优化主导产业供应链。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一批专业加工村镇。二是突出“高科技”,拓深农业供给价值链。通过“专利技术+人才+资本+产业”的创新模式对接我市乃至全国涉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资本资源,构建知识产权引领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生态。三是赋能“农业+”,拓展延伸乡村产业链,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促进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

构建生产向绿、品质向好、品牌向优“三向同步”新体系。健全绿色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聚焦品牌推动产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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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数字产业人才培养力度 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市政协委员、江汉区委巡察办副主任 李丹

制定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措施,建立信息库,定期发布数字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创新创业指数。打造一批“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围绕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新基建,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数字化产业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围绕数字技能主题,大规模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水平。积极开发数字艺术、数字工业设计师等新职业工种,制定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育一批数字技工品牌。加强行业紧缺的数字技能项目制培训,发布产业需求大、企业急需的工种,引导培训机构“揭榜挂帅”开展高质量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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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市政协常委,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易有权

推动党建引领新就业形态组织发展,加强网约驾驶、外卖配送、同城货运及相关平台企业、加盟企业、合作企业的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新就业形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行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将平台及关联企业纳入劳动监察和专项检查范围,纳入安监部门监管范围,重点检查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超时加班等问题;制定平台竞争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不正当不公平竞争。

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探索出台疫情特殊免租减租和补贴支持政策。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力度,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劳动争议案件及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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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加大民生兜底力度

市政协常委、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陈昊

根据国家《社会救助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结合武汉实际出台地方性立法,研究制定《武汉市社会救助条例》,健全综合性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救助水平,保障市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

完善社会力量救助与政府救助衔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厘清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边界,缓解政府财政支出压力,为有意愿也有能力参与社会救助的组织畅通渠道,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供便利条件。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救助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及时将经政府救助后仍存在严重困难或现有救助制度暂未覆盖的对象向慈善组织转介,由慈善组织实施救助。

(来源:武汉政协、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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