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简称:民建武汉市委、武汉民建)是市级民建组织。主要职能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等。民建武汉市委机关是会的办事机构和服务机构,是全市民建地方组织的上级机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在职实有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退休20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0.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010.5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919.50万元,项目支出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0.50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010.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98万元,增长2.53%,主要是增加养老保险改革及相关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19.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9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建设与宣传经费。
参政议政45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与社会服务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9.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1.55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71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3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37.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9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3)公务接待费5.9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20.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98万元,增长2.51%,主要是增加养老保险改革及相关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02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50万元,占99.02%;其他收入10万元,占0.98%。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02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50万元,占90.10%;项目支出101万元,占9.9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137.9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92万元。包括:货物类1.92万元,服务类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