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正值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民建武汉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春生作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主任,组织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律师公益座谈会暨律师公益驿站宣传册发布会。京师武汉未保会模拟法庭团、法治宣讲团、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团负责人和公益律师代表共20人参会。
李春生在致辞中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学习宪法、宣传宪法,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从公益角度,司法部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在民建武汉社法委的号召下,民建会员中的律师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成效显著,实施了一系列标志性的公益项目。以民建律师会员、企业家为主体帮教未成年犯的“火凤计划”、与武汉军事检察院合作开展保护军人家属的“军娃法律保护”、办理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的实践案例——新业态劳动者劳动维权法律援助案,三项成果分别获得法治日报首届和第二届中国律师社会责任典型案例,打造了湖北律师公益品牌,获得社会认可。同时,省律协未保会指导京师武汉律所首创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律师公益委员会,以模拟法庭团、法治宣讲团、未成年法律服务团为三大抓手开展律师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记录和展示近几年来律师会员在公益领域的努力和成就,我们将这些活动内容汇编成了《律师公益驿站》宣传册,在国家宪法日这样一个意义深远的日子,正式向公众发布,以此展现公益律师对社会的积极贡献,对引导青年律师参与公益活动必将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
京师武汉未保会模拟法庭团、法治宣讲团、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团三位团长分别对近年来开展的公益工作作了总结和计划。他们表示,作为青年律师,要勇于承担新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开展更多法律公益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营造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民建会员、人民陪审员张剑平从陪审案件看律师作用发挥角度分享了参加公益活动的经验和体会。此次座谈会引导志愿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履行律师社会责任。参会公益律师纷纷表示,今后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用行动传递法治温度与公益文化,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和法治湖北建设贡献律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