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为强化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9月18日,民建武汉市委常委、市民建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级律师、武汉市政协委员、市政协“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承诺整改专项督查组第五小组组长李春生在武汉市化工区八吉府街开展《村级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律知识讲座。街党工委班子成员、21个村(社区)“两委”会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第一书记”、挂职副书记或主任助理以及大学生村官等180余人参加讲座。街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徐增堂主持讲座。
讲座中,李春生从法的由来、定义和含义三个方面直观的讲述了法是什么、法的产生和法的作用,并引用三起武汉市村干部贪腐典型案例归纳出多数村干部走上职务犯罪的四种途径:一是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二是在土地开发利用等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运行过程中营私舞弊,非法获利;三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四是在农村低保户确认等公务管理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截留等。同时,李律师从职务犯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村级基层组织人员可能触犯的几种常见罪名以及如何预防村级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等方面进行具体讲解,其中,重点讲述了村(社区)基层组织人员可能触犯的几种常见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五种。李律师以案说法,每种罪名引用典型案例,逐一分析讲解罪名的定义以及立案标准,讲解过程生动形象、贴近实际。
听完李律师讲座后,基层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之前经常听说贪污、受贿等几项罪名,但对具体达到什么标准才算触及法律红线认知较浅,今天听完讲座受益匪浅,不仅给自己敲了个警钟,而且明白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严格按程序依法办事,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谨慎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