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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武汉市社会法制委员会为企业开展法律培训
2015-08-25 1941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程宗光

  8月13日,民建武汉市委常委、市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李春生律师应市政协委员企业——武汉天黎轮胎有限公司邀请,再次为该公司在湖北省内的40多名业务销售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旨在提高业务员签订买卖合同风险防范能力和进行清欠收集证据的法律意识,同时警示业务人员收款不交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的刑事犯罪问题。

  李春生律师通过PPT演示、咨询解答、现场互动等形式,重点讲解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交付货物的签收证据及应注意事项、欠款单与对账单的区别和在清欠中的运用、合同发生争议管辖的约定等。 另外结合该公司业务人员收货款不交公司并离职的案例,对业务人员可能触犯的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等几个罪名进行讲解、提出警示。培训课程交流互动,气氛活跃,整个培训持续了2个多小时。课后,李律师还为公司员工家庭个人法律问题耐心分析、给予解答。

  这是民建武汉市社法委近年来为企业进行的第8场培训,以后还会根据企业需要不定期开展相关法律培训活动,以促进企业在经济下行时对内挖潜,用法律手段搞好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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