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武汉市自主创新问题的几点思考
武汉市要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不仅仅意味着武汉市要有领先其他地区及各大城市的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实力,更重要的内涵在于武汉市要成为中部地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扩散的中心地。这是武汉市作为全国科教大市和中部科技中心城市的时代使命。自主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立志高远、统筹规划,更需要立足现实、脚踏实地。
1. 自主创新有广义和狭义层面上的不同模式,武汉市面临自主创新战略重点的选择
技术创新有三种模式:(1)模仿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模式。创新主体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方法,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以其为基础进行改进的做法。(2)合作创新(集成创新)模式。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联合开展创新的做法。(3)自主创新(原始创新)模式。创新主体以自身的研究开发为基础,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并获取商业利益的创新活动。从近期和总体上来说,武汉市除了少数具有较强优势的领域和企业外,实施自主创新,战略重点应该放在模仿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合作创新(集成创新)上。这不仅因为上述两种创新相当风险小、周期短,见效快,具有较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承受性,而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
模仿创新模式往往是自主创新的必经的过渡阶段,模仿创新首先要重视技术引进后的吸收消化。引进技术处在自主创新的最初环节。在引进、消化、吸收、转化再到创新的全过程里,越到后面环节越重要,经费投入的比重应该随之加大。然而目前我们的创新活动经费投入还是更多地停留在最初环节上,相当一部分企业引进技术之后只是单纯使用或者简单模仿,而不是在原有基础上发展新技术。选择后者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与短期利益相冲突,但是从远期利益来看,新技术的开发会提升企业产品的价值以及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竞争力。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的消化吸收经费投入与引进技术经费投入的比值达到了14.67%,比往年高出一倍之多。即使翻了一倍,这一比值仍然太低。就是说如果我们花一块钱买了技术之后,会花1毛4分多钱去消化吸收它,而在2004年以前我们只花7分钱,消化吸收投入与引进投入的比例只相当于日本大量技术引进时期相应比例的1/100!我国技术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效果可想而知。目前我国R&D活动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的2%-3%。但随着自主创新的大力倡导,这方面的经费投入已经越来越多。在我国大中型企业日益增加的R&D投入中,超过1/3的经费是用来购买国外的技术。大规模的技术引进与捉襟见肘的消化吸收形成了创新瓶颈,陷入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引进再引进”和“依赖再依赖”的双重恶性循环之中。缺乏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高端利润被跨国企业分割,本国企业则在国际化竞争中面临着被“技术空心化(无核心技术)”和“技术边缘化”的局面。尽管没有找到武汉市用于吸收消化的官方统计数据,但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武汉市的情况与全国的情况大同小异。我们在此建议:对于那些纳入官方技术引进计划和使用非私人资金引进国外的技术,有必要在政策规定技术引进后的消化投入政策,并考核其消化吸收的实际效果。
合作创新模式不仅仅适用于中小企业,而且适用于处于创新前沿的大企业。鼓励企业以技术创新为纽带,构建企业间的研究战略联盟。21世纪的研发活动特别是自主创新行为越来越多地超越了一个企业和集团的能力范围,体现出较强的规模经济性。传统的、以获得有形生产要素组合优势为动机的企业兼并与重组,正在被以技术和人才这些无限因素组合优势为动机的企业的兼并与重组所取代。譬如,戴姆勒与克莱斯勒、福特与沃尔沃、英国石油与阿莫科的重组除了获得产品互补和市场互补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研发环节上实现资源共享。研发环节的全球化使得原来分散在各个企业的引发优势得以重组,同时降低了研发成本。以汽车制造业为例,有的企业在发动机的引发上居于领先地位,有的企业在新材料的研发上处于优势地位,还有的企业则在新能源的研发上有优势,当这三个企业组成一个战略联盟乃至一个整体时,不仅同时在三个领域具有了技术优势,同时这种强强联合也使研发成本也大大降低了。
就武汉东湖光谷地区来说,以光电子为主导产业的企业集聚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企业间横向的合作和交流较少,没有形成彼此相互依存、密切分工、信息共享的高度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区域整体性的企业网络组织和产业生态链,只能是在形式上完成了集聚,而没有形成经济学意义上的产业集群,是“光谷飞地”、“光谷孤岛”。产业集群并非简单的空间上的企业扎堆,而是由价值链上相关的企业组织而成的有序系统。由于这些企业主体之间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交易)关系,产业群因而具有较强的集体效率,表现为企业之间共享专有信息,在技术、市场营销、培训和设计等领域进行合作等。企业之间的这种合作虽然受市场利益的驱动,但是它们之间通常还具有在一些文化理念、价值目标上的共同认知。像沌口开发区,号称最大的荆楚零部件生产基地,但是这些企业之间的研发合作和企业价值链意义上的合作不够。如果建立企业家俱乐部、技术人员沙龙等非官方的联系载体和交流平台有利于加强企业之间的深层交流与合作文化的培育。
2.建立研发创新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和筛选淘汰机制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研发投入主体、创新活动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建立在以企业创新能力基础上的城市创新体系需要引导机制,需要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的评价和考核指标: 一是市、区政府层面考核指标。主要包括:(1)经济增长中科技贡献率(高于70%);(2)经济发展中对外技术依赖率(小于30%,并分产业、逐步下降);(3)科技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近期超过1%,随后达到2~3%)。二是企业层面的考核指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体现为技术创新的投入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成果产出能力,主要评价招标的标准包括:技术开发经费筹集(万元),技术开发机构和人员、项目,专利申请数量,新产品销售收入及比重,技术扩散能力(技术市场成交合同中转让外地的合同成交额与总成交额的比值)。
在考核的基础上,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科技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和筛选淘汰机制,避免一部分企业打着高新技术产业的旗号,实际上仅仅是从事一些零配件的简单组装、贴牌生产甚至只是为了短平快地获利而单纯地代理销售外地(外商)产品的行为,需要遏制一部分企业不事研发创新活动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投机行为和办假高新技术产业的不良倾向。宣传导向和政策导向: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动力。企业的行为除了理所当然地追求经济效益(经济人)外,还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责任感(社会人),这也是中央政府提出自主创新的另外一层面而且是重要的一个层面的意义所在。
3.要有针对性地克服不同类型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面临的障碍
国有企业产权不清晰、自主创新进展不健全、创新动力不足,需要提高产权改革和机制创新,强化激励机制;民营企业创新资源不够,依然推行低廉劳动力成本发展战略,需要解决民企员工总体素质不高、融资渠道狭窄、自身研发力量弱的先天不足;外资企业创新效益不好,需要解决其知识技术外溢度低,热衷于用国外二流或外围技术或品牌占领国内市场,这是一条所谓“市场换技术”的模式,但却是一种市场换不来(先进、核心)技术的模式,比如汽车产业。
由此可见,主要的创新主题将是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武汉市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除了政府的鼓励和扶持,战略重点应该转移到模仿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合作创新(集成创新)上,需要出台和完善引导中小企业“重引进、轻消化、不创新”的一系列政策。
4.强化和完善孵化器的功能,造就一批新型的自主创新主体
武汉市是国内孵化器的发源地。自1987年6月创立了中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者服务中心,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武汉市及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科技企业孕育和成长期需要的不仅仅是早期的技术服务、空间、资金的扶持,像创新文化、合作文化、市场理念,新型商业运作模式等锤炼同样重要。这是因为早期创业和创新者群体中间很多人是技术专家但不一定是管理专家,需要良好的商业化、企业化的“土壤”,避免“孵化器企业”的先天不足、营养不良,解决他们“毕业”后走向大社会、大市场可能出现的“水土不服”而不能够与市场很好地对接的问题。
(作者系民建武汉市委会副主委,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建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