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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堂丨民建与职业教育】市民建专家会员关注《职教法》修订  建言职业教育发展
2022-05-10 198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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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民建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为进一步弘扬民建与中华职业教育社的历史传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发挥民建武汉市委会助力职业教育建言践行的优势,在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宣传周之际,民建武汉市委特推出“民建与职业教育”专栏,助力职业教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市民建专家会员
关注《职教法》修订  建言职业教育发展

        李一辉: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作为一名从事职业教育的民建会员,备受鼓舞,振奋精神。新修订的《职教法》篇幅增加到一万多字,内容完善至六十九条,更加完整、严密、明晰、权威,充分体现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的法治创新。尤其在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体系贯通、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方面关照了各方利益诉求,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

        民建作为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有着深厚历史渊源的政党,围绕职业教育将“更有作为”。为此,建议:

         第一,追溯民建职教界别本源,大力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加大宣教力度,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民建会员都能知晓民建是个有着深刻职教界别烙印的民主党派。同时,强固民建与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中华职教社)的联系,民建可优先吸纳政治身份为群众的中华职教社个人社员入会,中华职教社可优先吸纳有加入意愿的民建会员成为个人社员,以强化双方内在联系。同时,民建可联合中华职教社开展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品牌性、特色性、年度性活动,特别是弘扬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系列活动,如:双方共同组织评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双方共同立项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的相关课题,双方共同成立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的机构,双方共同设立以黄炎培命名的职业教育基金,用于就业帮扶、乡村振兴等,双方共同创立以黄炎培命名的职业技能赛项赛事等,以固化双方表征联系。

         第二,彰显民建经济界别特色,为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践行。发挥民建经济界别特色,突出民建会员中的经济界人士以及与经济界紧密联系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的作用,可联合中华职教社探索构建“以政党为主导、以群团为主管、以企业为主体、以学校为主力”的产教融合生态圈。同时,引导圈内的企业代表和学校代表找到合作“共赢点”,在“要素”和“利益”上下功夫,按照行业细分成立更高级别的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从校企共建专业、校企共设课程、校企共享师资、校企共做服务、校企共育人才等不同层面建章立制,逐步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

         三是发挥民建参政议政职能,就社会对职教的重要关切建言。《职教法》中新的设计、新的规定和新的举措需要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实施细则和制度措施,民建可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组织会员围绕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统筹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多元办学落地生根见效、产教融合缓解就业矛盾等社会关切向政府出谋献策。

        李一辉,长江职业学院(湖北经济管理大学)外事办副主任兼国际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民建武汉市委理论委员会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社员。

        张建波:

        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找到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路径——内容中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修改完善了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政府及部门职责、职业教育体系、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产教融合制度支撑、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以及对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等七个主要方面的相关内容。也通过相关法条措辞表达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了诸多利好职业教育发展的举措,突出了企业的办学主体作用。

        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市场趋势,根据新职业教育法的指导要求,汉睿集团旗下的汉睿云启将充分发挥湖北跨境电商职业教育集团这一平台优势,积极整合跨境行业各方资源,为校企双方搭建通畅的沟通桥梁、创建共赢的合作机会,并计划围绕院校、企业和平台三个核心主体,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着力展开:

        一、与院校相关专业共建学习平台,完善专业知识体系

        跨境电商具备行业变化快速的特性,与校园里面的知识更新迭代速率往往无法即时匹配,造成了学生毕业后无法准确适应工作岗位需求。我们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与各地院校相关专业共建跨境电商学习平台,提供一线实操培训课程和具备时效性的跨境行业知识库,共同研发教学课件,优化教学知识内容,完善学生社会面评估体系,从而助力一线教师不断完善教学方式和课程内容,引导学生设立专业专岗、带有就业目的性的学习目标。

        二、与企业共建互动渠道,运营孵化和人才输送“两手抓”

        跨境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卖家,一方面企业专业人才缺乏成为发展掣肘;另一方面基于跨境电商行业特色,企业营销、运营知识体系的不成熟也拖住其发展速度。我们可充分利用集团和资源中心优势,为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整合行业各方资源,通过培训会、指导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供专业运营知识、输送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针对性企业运营管理方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充分学习落地指导思想,实践职教集团的平台和桥梁作用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技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职业教育集团,更应积极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贯通。基于教学场景和实操专业的互补、在校学生资源和企业就业岗位的互换,联动校企构筑深度合作平台、搭建高效沟通桥梁,真正让职业教育“热起来”“香起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最后,我想再强调的是,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社会意义变得更加重要,“普职融合”逐步有效贯通,相信每一所高校、每一个专业都能得到更好的专业发展和人才培育;相信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卖家,都能拥有专业人才,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更相信每一位学子、每一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社会定位,有机会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最终实现“人人出彩,技能强国”的伟大盛景!

        张建波,湖北汉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职教集团联席主席、湖北省商务厅特聘专家;武汉市硚口区人大代表

        曾永智:

        新职业教育法和旧职业教育法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取消“普职分流”的传统做法,改变为“普职协调发展”。几个字的差别将对未来数十年中国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普职分流将彻底取消”是个错觉,是个误解。过去的“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就是在中考阶段,实现普职分流,学生通过中考,按照成绩分流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中国的产业发展,过去是中低端为主,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主流,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随着社会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向中高端发力,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就是说以后读职业学校的学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究生和博士,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法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修订后职业教育法施行将有利于扭转社会对于职业教育就是“低分”“落后”教育的看法,从而缓解社会的职业教育焦虑,塑造社会共识;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增加职教学生信心,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完善的职业教育让这些分流的学生可以有更好的收入,社会收入差距会大大缩小。现在初中阶段的教育内卷自然会大大减轻。不同的人会根据自己的才能和喜好,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不论做蓝领工人还是白领都获得优厚的收入,让不同类型人才各得其所。

        曾永智,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律师,民建江夏区基层委员会三支部副主委,武汉市江夏区政协委员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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