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座谈会,是多党合作的一种形式。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政治协商的政治传统和做法,经常就国家重大方针和重要问题,与各民主党派座谈。为了使这种传统和做法规范化、经常化,1950年3月14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决定,“举行各民主党派座谈会,每两周一次”。因参加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所推派的代表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是座谈会成员主体,会议内容主要是讨论时事政治等,每两周开一次,故被称为“双周座谈会”。
1950年9月21日,全国政协通过了《双周座谈会暂行组织办法》(草案)。规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在京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及人民团体的代表,每个单位不得超过5人。会议由各民主党派轮流主持,会务由政协秘书处代办。1951年11月起,各民主党派各派1人组成双周座谈会主席团主持会务,并轮流担任讨论会及报告会的主席。主席团人选由总部在京的各民主党派及政协无党派民主人士推定:由林伯渠、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郭沫若(陈叔通代)、马叙伦、章伯钧、许德珩、廖承志9人组成。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又互推林伯渠为主席团总主席。中国共产党以政协成员之一,平等地与各民主党派一道出席座谈会。
1955年4月15日召开的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双周座谈会改为不定期举行,由秘书长根据情况召集。座谈会内容包括:听取政府各部门工作报告;座谈时事政治;协商有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的问题。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沟通思想,对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方针政策,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关系,统一战线工作以及国内外时事政治问题交换意见。座谈会的参加者为当然参加、自愿参加和特邀参加三种。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主人士、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和人民团体所推派的代表为当然参加者。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组长、副组长,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等为自愿参加者。临时来京的各大行政区及省市人民政府正副首长,地方协商委员会的正副主席为临时邀请参加者。通过座谈会这种形式,就国家一些重大方针问题同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讨论,交换意见,或者就一些国内外大事向他们通报情况或进行沟通,对于发扬民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双周座谈会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50年4月到1954年6月,共召开座谈会55次。主要内容有: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中心工作,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亚太区域和平会议筹备情况等,听取报告、座谈讨论、提高认识;针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习毛泽东思想,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围绕加强思想改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换意见。1954年6月4日,双周座谈会座谈了关于日内瓦会议问题后便暂时中止了活动。
第二个时期:1957年12月到1958年4月,共召开座谈会11次。主要内容是关于反右斗争、对右派分子的处理和民主党派整风问题。1958年5月到1960年1月,双周座谈会再次停止活动。
第三个时期:1960年2月至1966年7月,共召开座谈会50次。主要内容是:关于城市人民经济生活和城市人民公社问题;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战争与和平问题;各民主党派的工作和贯彻“神仙会”、“双百方针”等问题;关于周恩来总理在人大常委会上所作的关于国内外形势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关于右派分子改造工作问题;关于人大、政协会议后各民主党派中央开会的情况;关于新“五反”运动;《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有关农村工作的文件;关于中苏会谈纪要及中苏分歧问题;汇报交流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工作、学习的情况和经验;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问题;关于“文化大革命”问题等等。“文革”开始后,双周座谈会停止举行。
第四个时期:1979年12月,邓小平亲自批准了全国政协机关党组关于举行“双周座谈会”问题的报告,使中断13年的各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会得以恢复,但是,座谈会名称已不再使用“双周座谈会”,一般根据座谈会内容而命名,比如迎春座谈会、党外人士座谈会等等。
“双周座谈会”在多党合作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有效地团结了党外人士,增进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了合作与协商的新气象。
(本文转载自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