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会议的组织形式,反映了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组成部分。其设置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调整和完善的。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热烈响应,新政协筹备运动在全国展开。10月初,中共中央统战部经协商民主人士,提出《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并报送中共中央。10月8日,中共中央将草案电发东北局,请他们就其中诸项问题,约集已在哈尔滨的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鳌、高崇民、朱学范等商榷,“他们如有不明了之处,你们应善为解释。”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11月25日,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就《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达成共同协议。关于新政协参加者的范围,一致同意由积极参加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及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初步商定新政协的参加者由38个组成单位。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参加筹备会的有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23个单位的134位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确定参加第一届政协的单位有45个,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代表中有工人、农民、人民解放军、妇女、青年、学生、文艺界、新闻界、工商界、自然科学界等。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周恩来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和人选的问题作了说明。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参加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包括提议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国共产党及与赞成中共1948年“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包括后补代表)共662人。
新中国建立后,针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的组织问题,中共中央于1953年召开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并批准下发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后统一战线组织问题的意见》,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是作为独立的统一战线组织而继续存在。并提出“参加全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单位,大体可分为下列几类:一、党派: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二、人民团体: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中华全国工商联、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基督教革新筹备委员会等。三、农民。四、少数民族。五、教育、文艺、自然科学、新闻出版、社会科学、自由职业、医务、体育界。六、华侨。七、特邀。”
19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发生了变化,区域代表、军队代表由于已经参加人大,不再作为政协的参加单位,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改由党派、团体、界别、特邀四个方面组成。即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无党派、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青年团、工会、农民、妇联、青联、合作社、工商联、文联、自然科学团体、社会科学团体、教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和平友好团体、社会救济福利团体、少数民族、华侨、宗教界共28个单位和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以后各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的界别略有变化,有的因阶层的消失而取消,有的则是新设。如五届一次会议时,取消“合作社”界别,增设体育界。六、七届政协增加了“中华全国台胞联谊会”和“港澳同胞”两个界别,体现了台湾和港澳问题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八届全国政协增设了“经济界”,同时将“社会福利界”改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将原来的“港澳同胞界”分为“香港同胞界”和“澳门同胞界”,共有34个界别。九届全国政协的界别虽然还是34个,但个别界别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如“香港同胞”界改为“特邀香港人士”界,“澳门同胞”界改为“特邀澳门人士”界,反映出已经和将要变化的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地位;农林界改为农业界,一字之差也显示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天地更加广阔。
目前,十三届全国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
地方政协界别的设置基本上参照全国政协的做法。
(本文转载自民建中央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