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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武汉市委社会服务公益项目“火凤计划”获评《法治日报》“律师创新公益方式典型案例”
2022-09-23 914
来源:本站
作者:侯岳峰

9月20日,民建武汉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京师武汉律所副主任李春生收到法治日报社颁发的荣誉证书与获奖项目展示牌,其所在的京师武汉律所申报的“湖北火凤计划——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项目”在法治日报首届律师公益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中,荣获“律师创新公益方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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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为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入选律师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因疫情原因,北京以外的获奖律师未能入京参与领奖,主办方以邮寄方式,将荣誉证书送到获奖代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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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日报》报道,“首届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是由法治日报社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经过两个多月的征集、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形成参与扶贫攻坚、参与立法普法、参与重大事件处置、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等10个类别共计100个典型案例、100个提名案例。“湖北火凤计划”公益项目经过申报、初选、网络投票、专家评选,最终入选律师创新公益方式类典型案例。

“湖北火凤计划”又名“湖北省未成年犯社会融入计划”,取“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之意,由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自2009年至今持续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后来计划发起人、民建会员李春生发动市民建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以及民建企业家会员,先后筹资150多万元,购买156台电脑、生活学习用品等物资,对服刑未成年犯提供职业技能和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活动,开展电脑、礼仪、化妆等共10期职业技能培训。395名未成年犯参加培训,其中280人接受电脑培训,141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火凤计划”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活动,调动了广大失足少年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彻底打消了混刑度日的思想,失足少年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技能,追求自我价值融入社会。省未管所成为市民建挂牌的帮教基地,“火凤计划”成为市民建社会服务公益品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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