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经武汉市硚口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民建武汉市硚口区会员徐鸿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鸿表示,今后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充分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处理中的纽带作用,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树立民建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3月6日,经武汉市硚口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民建武汉市硚口区会员徐鸿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鸿表示,今后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充分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处理中的纽带作用,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树立民建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