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聘请法律顾问仪式在省检察院举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为民建武汉市委常委李春生等3名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聘期自2018年4月8日起2年。
省检察院是为了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2016】30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而聘请法律顾问。李春生执业30年,持续5年在省检察院参与律师信访值班、参与处理全省检察系统涉法涉诉“千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因专业能力强、在律师领域信誉良好而获得省检察院聘请。
李春生自2018年4月起已对7份合同标的数亿元的全省政法信息化工程和科技综合体工程项目合同进行了修改,其专业和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好评,此次为补充颁发法律顾问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