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25日,李崇淮在武汉市政府颁发“第一号嘉奖令”的嘉奖仪式上接受市长吴官正(右)的祝贺
李崇淮,1916年10月生,江苏淮阴人。1949年加入民盟,1950年加入民建。1988年起连任第五届、第六届民建中央副主席,曾任民建中央名誉副主席。是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85年起连任武汉市政协第六、七、八届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八、九届武汉市民建主委。武汉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教授,经济学家。享受国家副部长级待遇。
由于工作关系,我和崇淮老相识相知已经20多年了。在武汉市许多党政领导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新闻界朋友心目中,崇淮老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是参政议政的政治活动家,是多党合作的一面旗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位楷模。他的诸多建言立论和议提案脍炙人口,可谓经典之作,对国家和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了宝贵贡献。
1984年9月23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关于武汉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告的通知)》(厅发〔1984〕190号),采纳了李崇淮教授关于两通突破的重大决策。
1983年5月至12月,武汉市委、市政府连续8次召开武汉市经济发展战略研讨会,主张各异,议论纷纷。李崇淮教授在调查研究、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发表了《凭借“两通”起飞,把武汉建成“内联华中,外通海洋”的经济中心》等一组论文,出版了《两通起飞——武汉经济发展战略刍议》一书。详细分析了武汉在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诸多优势,论证了交通(包括运输、电讯)和流通(包括商流、物流、货币流、信息流)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武汉应以两通为翼,以工业为主体,有条件成为中部地区的多功能经济中心,包括交通运输中心、内外贸易中心、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金融中心、旅游中心、科技教育中心以及信息、咨询、管理服务中心等,以此带动并促进武汉地区、湖北地区以及内地有关各省的经济发展。李崇淮的建议得到了武汉市委、市政府,湖北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认同,出现了以两通为突破口,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气势、新局面。
1984年6月29日,武汉市市长吴官正同志(2002—2007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敞开三镇大门,繁荣城乡经济”的谈话。
1985年1月25日,武汉市政府发布第一号嘉奖令,表彰李崇淮为武汉经济体制改革做出的重大贡献。
1985年3月6日—13日,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肯定了武汉市“两通突破,放开搞活”的改革经验。
2006年10月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包括中部崛起在内的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战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抓住机遇,卓有成效地实施武汉及周边城市(1+8)经济协作圈共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武汉市两通起飞的后续效应以及振兴制造业的主体作用,正在相互辉映而葆其强劲的生机与活力。
1984年7月30日,李崇淮教授率先提出运用股份制,并出版论述股份制的第一本专著,当年湖北省委表示认同,13年后中共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肯定了股份制。
1997年10月16日,武汉市政协八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崇淮老递给我三本书,说道:“1984年我就提出了运用股份制的问题。现在十五大肯定了股份制,我非常高兴。”
1984年12月,李崇淮教授主编的《股票基本知识与实践》一书,经湖北省委宣传部批准,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江汉论坛》《青年论坛》以增刊形式刊行。
时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钱运录同志郑重作序,称之为“建国以来我国关于招股集资方面的第一本专著,是将理论研究同现实问题的探索相结合的一个尝试,应予以倡导和支持”。
翻开这本专著,我看到了李崇淮教授1984年7月30日在《长江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应组织和发展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股份公司》。李崇淮认为,从股份制经济本性看有两重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它嫁给资本主义,可以姓“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嫁给社会主义,应该姓“社”。为什么提出发展股份制呢?搞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国家投入是必要的,但是有限的;重点应该是大力运用好社会资金。股份制则是充分运用国内外社会资金的重要途径。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同年11月,李崇淮还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10点设想以及发展第三产业的12条措施。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崇淮老,为什么13年前您能够提出运用股份制的问题?”我向教授请教。李崇淮笑了笑:“一来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令人鼓舞;二来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催人奋进。”笔者知悉:李崇淮青年时代先后就读于清华大学物理系和美国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1946年学成回国后任交通银行汉口分行襄理兼任武汉大学经济系特约讲师。1949年起,专任武汉大学经济系教授、经济管理系主任以及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这一段阅历使李崇淮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1986年6月,李崇淮教授主编的又一本《股票基本知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钱运录同志再次作序。指出:股份制是人类改造物质世界的共同结晶而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1993年8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李崇淮文选》。其中一篇题为《关于发展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股份公司的几个问题》(该文1992年7月发表在中国金融学会、湖北省金融学会主办的《银行与企业》杂志上),再一次论证了股份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两重性;指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股份制在推进企业改革、转换企业机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规范化、法律化运行的建议。
我注意到《李崇淮文选》的序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同志于1993年2月22日题写的。起孟老评说:“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和鼓舞下,李崇淮先后提出了许多带有战略意义的建议,立意为中华腾飞作出自己的贡献。”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颂:13年前如此鲜明地提出运用股份制,难能可贵,体现出李崇淮教授的思想敏锐、研究精深,以及对祖国对人民的一片赤诚。
1993年2月22日,李崇淮教授明确提出把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的建议,民建中央表示支持,万里委员长表示赞同,中共中央采纳了这个建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1993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郑重地提出了《关于修改国家宪法的建议案》。这个建议案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在充分肯定现行国家宪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确认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确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7条重要建议。
1993年2月22日,万里委员长主持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专题商议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修改国家宪法的建议案。李崇淮委员在大会发言中明确提出了把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的建议。民建中央表示支持。万里委员长表示赞同。《万里文选》第656—657页,有五行锃光瓦亮的历史性的文字记载:“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万里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了李崇淮委员关于建议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言后,对身边工作人员说,李崇淮的意见很好,宪法中应该增加这个内容,可以把他的发言稿转乔石同志(修改宪法小组组长)阅。”
1993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及时地提出了《关于修改国家宪法的补充建议案》。这个补充建议案共4条,第一条提出在宪法序言第10自然段末尾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国家宪法的建议案和补充建议案,完成了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的全部法律程序。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
当即,中央各新闻单位纷纷采访李崇淮。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以及中央电视台均有报道。李崇淮激动地向记者发表谈话,指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飞跃。
李崇淮认为,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考虑许久,我认为条件是成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是成熟的稳定的,这是其一;党的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其二……”
李崇淮特别强调其三,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是一个很重要很规范的文件,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几十年亲密合作共事的经验总结,是新时期进一步同心同德合作共事的政治宣言,为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奠定了理论和思想基础。
李崇淮还考虑到国际因素。“如果这次修改宪法,只涉及经济体制,不涉及政治体制,可能在国际上引发误解。”西方敌对势力,可能会乘机攻击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受阻,基本政治制度受到冷落,进而对我国鼓吹西化和分化政策。李崇淮判断:“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宪法,不仅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而且是对西方敌对势力的沉重一击。”表明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一往无前、合作共事的决心和信心。
1993年4月的一天,全国人大、政协会议闭幕不久,在武汉东湖宾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同志下榻的地方,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拜望了这位久仰的老人,感谢他对武汉工作的关怀和支持。起孟老谈到修改宪法一事时激情甚浓,很自然地谈到李崇淮。
起孟老兴致勃勃地讲了一段鲜为人知的背景故事:“万里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中央2月14日建议案期间,李崇淮找到我,问我可不可以发表意见,把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孙起孟说,“李崇淮处事严谨,我懂得他的意思,中央建议案没有这一条,还能不能发表意见。我明确地回答:‘可以发表意见。中央的意思就是要听取大家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后,我感到事关重大,主持召开了一次民建中央主席会议。会后以民建中央名义向中共中央写了一个建议书。”起孟老说在此前后,各民主党派大都表达了类似的意见和建议。说明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国家宪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确立邓小平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以后,李崇淮教授认为:邓小平理论是党的伟大旗帜,也是全国人民的伟大旗帜。他同辜胜阻、王曦教授一起联名上书中共中央统战部并呈江泽民总书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同志,建议把邓小平理论以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写入国家宪法。
2001年7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共成立8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以后,李崇淮教授认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中共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各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上书中共中央统战部并呈江泽民总书记,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同志,建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人中共党章,以及各民主党派章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李崇淮教授认为应当研究解决纪委的管理体制问题,提出了关于在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逐步改变同级党委管理同级纪委的现行体制,实行中纪委垂直管理地方纪委的创新体制的建议,受到中央的认真重视和积极评价。
几十年来,李崇淮教授始终如一地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跟党走;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出谋献策,殚精竭虑为人民。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李崇淮教授深情地说道:“这个文件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世界上独树一帜,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老一辈领导人的共同选择和共同创举,一定要坚持好、完善好、运用好。”
2005年10月,武汉大学为李崇淮教授举行90华诞暨从教58周年庆典。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同志亲致贺信;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院士发表讲话;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市委书记苗圩,市长李宪生,市政协主席刘善璧等,高度评价了李崇淮教授的精神和贡献,称之为“以学报国的一代风范”。
(作者系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第八、九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原部长,副研究员,本文转载自《武汉文史资料》2007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