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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6-01-19 5309
来源:本站
作者:信息管理员

2015年度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

部门决算


















 

2016年10月2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简称:民建武汉市委、武汉民建)是市级民建组织,成立于1951年8月5日。主要职能是带领全市会员开展思想建设、调查研究、组织建设等会务活动,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职能。民建武汉市委机关是会的办事机构和服务机构,是全市民建地方组织的上级机关。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在职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25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798万元,支出总计798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7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依测算口径变化相应调整,项目经费增加了各专委会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经费。支出增加17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为相关项目加大了投入和活动开展力度,公用经费根据口径变化,支出有所增加 。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万元,占本年收入99%;其他收入8万元,占本年收入1%。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万元,占本年支出67%;项目支出267万元,占本年支出3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经费依口径变化有所调整,项目经费增加了各专委会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经费。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9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531万元,项目支出25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参政议政类支出77万元,通过增强理论研究,强化新闻宣传,稳步推进提案工作,积极参与政党协商,深入开展多次课题调研,坚持抓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主要成效是全年共征集申报课题五篇,全部立项并形成理论成果;为中央网站刊登投稿60篇次,《民讯》采用9篇次;民建会员相关联的文章被主流网站、全国性报刊刊载70篇次以上;向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11份,大会发言1份,个人提案44件,成为1号建议案草案和3号建议案草案的提出单位之一,1件提案被评为重要提案;2件提案被评为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集体); 6项调研成果被省民建采纳为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集体提案;全年立项课题数达52项;荣获民建全国参政议政先进集体称号;上报社情民意信息中民建中央采用1篇,省政协采用18篇次,省民建采用108篇,市委、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共采用41篇,5篇社情民意信息获市领导签批。组织建设类支出63万元,开展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基层会务考评,做好会员发展、管理与培训工作,开展基层组织届中调整及换届,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项专委会活动。主要成效为在省民建举办的纪念民建成立70周年演讲比赛中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评选出2014年度2个组织建设先进基层以及10个优秀支部;127名会员被评选为省优秀会员,17个支部被评选为省先进基层支部;被评为2015年度民建全国先进集体;指导四个区(工)委会及6个专委会分别进行委员、常委及副主委增补工作,5个市直支部(总支)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中原黄陂总支提档升级为黄陂区工委后勤服务类支出33万元,通过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主要成效为机关运行平稳活力明显增强,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级综治优胜单位和卫生先进单位、省一级档案达标单位称号。社会服务类支出16万元,以“一个基金、三个工程”为依托,引导和激励企业家会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各类扶贫济困活动;进一步发挥促进会的桥梁、平台及纽带作用,通过开展各类交流、合作、培训、论坛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以及会员企业的发展,主要成效为民建慈善关爱基金”累计接收会员捐款423万元;“阳光工”(湖北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向十堰房县20所学校捐赠了价值120余万元的生活物资及药品,向西藏山南地区捐赠价值60 万元的爱心物资,2015年该中心荣获了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明眸工程”对数万名学生进行视力健康状况进行分级视力监测,帮助学校建设视力保健标准化教室,配置防近课桌椅,提供视力健康咨询等;“春苗计划”继续对口区十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进行资金资助和爱心走访;“武汉民建英才奖学金”继续资助中南财大的二十名优秀贫困学子;“同在蓝天下•关爱弱势群体计划”在全国助残日等主办了残疾朋友的春游、六一慰问、夏季送清凉等活动;召开2015年武汉民建企业发展促进会首次年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互联网+、新三板等主题交流,7家民建会员企业挂牌新三板;成功与上海联合举办第二届长江经济创新发展论坛;菁桐小组成员辅导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荣获多项创业大赛奖项;光谷创业咖啡投资公司已孵化近80家创业团队,培养超过5000个创业项目,累计承办、协办了20场创业大型活动“青桐汇”,近50多个项目通过“青桐汇”拿到了投资,融资金额超过5.6亿元人民币,两名菁桐小组成员的创业基地成为武汉市首批10家众创空间。其他类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方审计、零散增人增资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公用经费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为预算的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市政协要求指派人员出访2团组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为预算的93%,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三公”经费从严从紧政策,努力压缩有关开支。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5万元;维修费5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预算的33%,比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要求,严格接待标准,压缩接待开支。主要用于国内相关组织、兄弟单位、往来部门、会员等来访、接洽工作餐等。

2015年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外省市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2批次35人次(其中:陪同8人次);会员来访、专家组座谈、会员会议的接待工作16批次600人次(其中:陪同66人次)。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8万元,增长4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1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3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我单位该项经费一直采取零基预算,本次根据市政协要求指派人员出访,已获相关各部门批准同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三公”经费从严从紧政策,努力压缩有关开支。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1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开支随市场价格浮动而增加,同时,分项目增大了支出口径和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9%。绩效评价结果优。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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