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是第32个爱国卫生月,14日上午,在我国第五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民建武汉市洪山区工委联合洪山区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站、洪山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白沙三路青菱路项目部举办“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进工地活动”。
活动由民建洪山区工委会员夏爱华就总体国家安全和防疫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洪山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和参建单位代表进行宣讲,并特邀了洪山区市场监督局监管部门高阳星副主任就疫期复工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要点进行了讲解。
为了保障活动防疫安全,举办方特别在会场消杀、参会人数控制、会场布置上进行了精心安排,宣贯活动全程摄像,向辖区市政工程监管群进行短视频播放,以减少人员聚集,使更多在复工复产阶段,对防疫安全法规、防疫食品安全尤为关注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均及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知识。
宣教活动由民建武汉市委常委、洪山区工委主委、区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站站长姚红荣主持。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科曾新堂科长、民建洪山区工委综合二支部主委熊霞、洪山建投公司有关负责人金丽军及辖区市政建设项目部分参建方代表参加了活动。
宣贯会首先由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餐饮服务监管科长期在食品安全监管一线,指导辖区监管所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阳星副主任结合疫期复工工地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指导。他从此次疫情给我们生活带来的改变,从复工“五到位”到工地食品安全防控要点,从工地食堂组织和人员管理、食品原料管理、餐饮经营场所卫生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就餐管理、餐(饮)具工用具消毒管理、应急防控措施等七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管理要点和疫情注意事项进行了专业详尽的讲解,对市政建设项目全面复工落实防疫防控食品、环境安全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随后,民建会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夏爱华律师,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从总体国家安全观、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概念,向大家剖析公民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性。特别是对疫期,防控新冠疫情,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抗击疫情,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夏爱华律师通过穿插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向大家宣贯与防疫法和相关法规有关的法律知识。
结合参加宣贯活动的对象,夏律师还就新冠疫情期间劳动者的权益与保护进行了讲解。使大家对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宣贯会上,姚红荣对两位专家的宣讲进行了点评。她说前期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武汉防疫防控等工作就是积极履行疫期国家安全责任的体现。她强调,希望通过法律宣教,使所有城市建设参与者,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强化防疫防控“五到位”的落实,在疫期和即将到来的汛期,积极防范疫情反弹。有了国家安全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为上自觉履行国家安全责任义务,不信谣,不传谣,知法守法,执法宣法。做到“防疫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守护”。
活动结束,民建洪山区工委还给参加活动的参建代表送上了口罩和手持消毒液等一些防护用品,区市场监督局的授课人员也为建设者带来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宣传资料。建设局质安科曾新堂科长也再次提醒大家做好防护,在工作与生活中加强无差别防御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时刻关注个人与生产安全,为国家总体安全奉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