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制度根基,也必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民建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始终与党同心、与时代同行,汇聚了大量优秀民营经济领域人才。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令企业家会员倍感振奋、备受鼓舞,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刘浏
武汉民建企业发展促进会理事
民建江夏区基层委副主委
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颁布并即将施行,是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与活力。这部法律既是稳定预期的“压舱石”,为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消除发展顾虑;更是赋能前行的“加速器”,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其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作为民营企业家,我们对此坚决拥护、全力支持。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前所未有。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我们越要坚定信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创新驱动破解发展难题,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书写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巫世峰
民建洪山区会员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基石,首次在国家立法层面确立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战略地位,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精准回应现实关切,以法治之力筑牢发展之基,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它既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石,更是指引前行方向的时代航标,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更有底气、轻装上阵更有动力。作为深耕工程咨询领域的民营企业,我们将以合规经营为底线、以专业创新为驱动,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展现新作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张军立
民建蔡甸区基层委副主委
湖北兴华晟鼎智慧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作为民建青年创业者,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让我备受鼓舞。这部法律从国家立法的高度,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既是对“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坚定实践,也是对民营企业发展诉求的制度性回应。法律首次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条文,并围绕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核心内容细化制度设计,彰显了国家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决心。其中,市场准入“非禁即入”、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对待等具体条款,为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产业升级消除了制度性障碍。这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深耕实体经济,在新时代展现更大作为、实现更大发展。